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领补贴

济南时报 2019-09-02 13:52 大字

编者按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近年来,济南市坚持把稳定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制定出台了新一轮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为让市民朋友了解掌握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即日起至本月中旬,本报将推出连续报道,持续关注职业培训、就业援助、创业服务、创业贷款、就业扶贫、职业介绍等政策内容,敬请关注。

今天,第一期报道将解读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相关问题。

政策名称:

五类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人员范围:

济南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济南市户籍以二、三产业为转移就业目标的未转移就业农村劳动者;济南市户籍由政府部门认定的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济南市户籍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和驻济全日制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济南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参加培训渠道:

参加享受政府补贴培训,请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区县或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资格认定,领取《济南市职业技能参训告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职业培训目录清单中的机构和专业,持《济南市职业技能参训告知书》报名参加培训。

补贴标准: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分别按照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及自主评价工种合格证书的,按照800元/人标准补贴。其中,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其他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初次参加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省规定收费标准的80%或90%给予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30天以内按实际参训天数补贴,超过30天的按30天补贴。

申领程序:

培训合格后,个人申领:向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培训机构代领:向参训人员户籍地(或常住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经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公示后,补贴资金支付到个人(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领补贴需的提交材料,请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电话0531-66605274咨询。

办结时限:每月核发一次。(新时报记者赵云龙 李栋印 实习生史昱邈)

新闻推荐

王鹏:未来出行需要突破的四个边界

北京大数据研究院智慧城市大数据实验室主任王鹏在BMW卓越城市讲堂上做主题演讲。说起出行,绝大多数人脑海中会浮现小汽车...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