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济南就业扶贫政策“操作手册”出炉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最高20万

济南时报 2019-08-30 14:06 大字

就业扶贫,济南推出“大动作”。29日下午,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扶贫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日前,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落实济南市就业扶贫相关政策实施操作办法》。按照这一办法,对贫困劳动力通过劳务扶贫合作社、乡村振兴劳务社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输出到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1年及以上的,济南将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按照上述办法,就业扶贫政策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未依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协作地区来济就业贫困人员;济南市黄河滩区迁建劳动力。

为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按照上述办法,对吸纳10人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并在12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市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企业可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济南将给予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奖补,共分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三个标准。

另外,对就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并开展以工代训,工作期间实际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线标准的,济南将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

在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方面,济南将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生活费补贴,在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每人每天38元,其他区县每人每天35元,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最长不超过30天。

在黄河滩区迁建劳动力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方面,济南将以5个济南市黄河滩区迁建区县为重点,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为贫困劳动力和黄河滩区迁建劳动力免费提供培训。

(新时报记者赵云龙 李栋印通讯员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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