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失业人员可申领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首批符合条件企业月底前发到位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张帅)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日前从人社部门获悉,为保障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按照《济南市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长清区将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2600元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截至目前,长清区已有28家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进行了申报,现处于初审阶段,补助资金预计最快8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补助范围涵盖两方面。一是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在企业稳定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因企业(与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为同一企业)生产经营困难,2019年度已经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未领取工资或基本生活费,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领取的月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下岗、待岗职工(不含内部退养人员)。
二是2019年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失业登记前有单位就业登记,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历史记录信息、截至申请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时仍然未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以下人员:女性四十五周岁、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据悉,符合条件人员可由所在企业或个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持相关材料向长清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当年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不得与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一个年度内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实施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以申请时间为准)。长清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基层就业指导科咨询电话:8726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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