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基金难申请融资难如何破局?

济南时报 2019-08-12 14:10 大字

8月11日,《作风监督面对面》直播的问政短片提到,原市经信委、财政局、金融办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济南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实施办法》出台后,落实的效果并不好。

有民营企业家反映,虽然《办法》明确要求,合作银行转贷前应当出具《银行贷款转贷承诺函或银行贷款放款通知书》,但很多合作银行不愿意出具这样一份证明,致使企业申请基金频频遇到阻碍。此外,《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济南市《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分工方案》等文件都提出,要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制度,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民营企业,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但不少民营企业也反映,当他们拿着政府采购合同找到金融机构融资时,却遇到了附加的要求。“银行要政府部门出具一个证明,政府部门几乎没人愿意承担这个责任,更不会开具这样的担保证明。”

对此,济南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认为,这还是在服务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最后一公里出了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想在政策的宣传、平台的推广利用上要狠下功夫,同时我们也制定了计划,就是培植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计划,打铁还需自身硬,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方法,让小微企业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也就是他们的经营、管理,符合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放款条件。”(新时报记者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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