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地共享 群众健身受惠
□董 婧
据8月6日《济南日报》报道,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体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全市范围内具备向社会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职业院校,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等时段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服务。向社会开放的时间为工作日(非教学时间)每天不少于2个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每天不少于8小时。
由此,济南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跨入“共享时代”,这也是济南对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落地,对中央提出的“公办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做出的实际响应。
近些年,人们的健康意识、健身锻炼意识日趋强烈,特别是随着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广大市民渴望参加体育锻炼,追求健康生活方式,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却相对严重不足。在市民健身还存在无处可去或者非常拥挤的现实情况下,济南市向社会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地,可谓正逢其时。
众所周知,学校体育设施是公共资源,理应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回归公共产品的属性。校园场地对外开放,特别是寒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放假后,将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既可满足周边群众健身需求,更能让这些体育场馆设施充分发挥功效,实现社会公共资源优化利用,这体现了政府对群众的人性化关怀,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校园场地免费共享既是全民健身运动的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事实上,济南市中小学校面向社区居民开放体育场地早有先例。早在2015年,济南市槐荫区就出台了《槐荫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向社区居民开放管理规定》,有序推进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而在全国,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城市选择这样做,有的已经坚持了多年,所以,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既是惠民之举,也是大势所趋,只不过在各地具体实践中,一些问题也陆续浮现。比如,设施折损、经费增加、安全问题等等。
从此次济南的校园体育场地“共享”设计,不难看出,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开放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办理公众责任险等措施,都掐住了问题的“七寸”。然而,好制度还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在进入中小学校参加体育锻炼时,务必遵守各场馆的具体开放规定。同时,人人都应自觉不乱扔垃圾,不破坏设施,不携带宠物等,大家共同来维护学校体育场地免费开放的良好环境和秩序。如此,“共享”体育场地才有春天,才能实现人人共享体育、体育造福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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