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拟出新规禁止机票搭售 部分平台推“优享套餐”侵权!

山东商报 2019-08-06 08:37 大字

在部分旅游类APP上,仍存在机票搭售现象。(手机界面截图)在部分旅游类APP上,仍存在机票搭售现象。(手机界面截图)近日,民航局发布了关于《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相关文件中称,针对当前互联网机票销售中出现的“搭售”等不规范行为,在本规定中明确规范承运人及航空销售代理人禁止默认搭售行为的要求,以保护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受侵犯。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第三方平台仍存在机票搭售现象。记者宗兆洋实习生问舒荥

用不到的“优惠券”

济南的李女士从事销售行业,平时经常坐飞机出差全国各地,而她一直在在线旅游平台上订购机票,“平常最心烦的就是订机票的时候,有一些‘接机车票’‘打车优惠劵’都捆绑在机票上,要想买低价机票就必须买这些东西,而这些优惠券根本用不到”,李女士表示,平时在买机票时捆绑销售的各种打车券并不实用。

“比如买机票经常搭售的‘接机服务’,只是买了一个起步价,宾馆一般距离机场都比较远,如果坐这种车会非常贵,并不适合我们这种经常出差的人,我只用过一次,发现价格太贵了,就再也没有用过”,李女士表示,有时候还会有酒店券,但是几乎只能在当地五星级酒店或豪华酒店使用,价格非常高,相比之下,50元左右的酒店优惠券并不实用。李女士还给记者展示了手机软件里没有用过的十几张因买机票而搭售的优惠券。

对于这种情况,民航局在此次发布的相关文件中做出了明确规范:针对当前互联网机票销售中出现的“搭售”等不规范行为,在本规定中明确规范承运人及航空销售代理人禁止默认搭售行为的要求,以保护旅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不受侵犯。

搭售现象仍然存在

记者下载了携程、去哪儿、途牛等七款在线旅游平台,发现在马蜂窝、艺龙旅行、途牛旅游三款APP上依然存在捆绑销售的情况。

8月3日,记者在马蜂窝旅游APP上并没有发现带有航空公司标识的官方销售渠道及产品展示,而且存在同一商家的机票预订价格不一致的问题,价格高的产品打上了“出行无忧”“极速出票”的标签。但记者在8月5日,打开该APP时发现,机票的价格已经一致,但第一选项仍然是“优惠券套餐”,在实际付款时会贵30元钱。

在艺龙旅行APP上,搜索行程后,排在第一项的付款渠道仍是“优享套餐”,显示有40元的航班意外险。而在途牛APP 上则是“牛省心服务包”,显示加价36元,有50元的酒店优惠券和接机券等。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7月份,南方航空、深圳航空、海南航空三大航空公司也相继向在线旅游平台要求进一步规范价格和产品展示情况,并限期整改。三大航空公司要求的限时整改内容均为:仅允许展示航空公司提供的价格和产品,未经航空公司许可,不得通过“套餐”“标签”或者其他形式展示非航空公司提供的加价产品和服务。

律师说法

默认搭售属违法行为

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的行为,然而不少商家都会采用搭售的方式来增加销售额带来更多的利润。

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邱洪奇律师表示,机票搭售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售机票时默认搭售其他产品属违法行为,在平台不进行相关提示的情况下,其销售条款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邱洪奇律师指出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宣教处主任张有文表示搭售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一个是知情权,一个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同时,它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条款和服务一定要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有不能去加大消费者的义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对在线机票销售中常见的附加产品搭售进行了限制,规定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电商法实施后,各大在线旅游平台纷纷将搭售产品下架,之前默认勾选的保险、用车、酒店等附加产品,也提供给消费者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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