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文件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工作受过处分但做出成绩的,晋升不受影响

济南时报 2019-07-24 13:59 大字

对作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的党员,授予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完善考核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机制,确保街镇工作人员考核奖励一般高于市直机关同职级干部20%……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这一试行办法已从今年7月20日起开始施行。

党员岗位变动时党组织应当及时谈话

真情实意与党员谈心谈话,是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工作的重要一环。上述试行办法里提出,将开展“三必谈”:在培养发展入党和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获得功勋荣誉表彰时,党组织应当派人与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鞭策;党员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者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党组织应当及时谈话,进行教育帮助;在党员岗位变动时,党组织应当及时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鼓励新担当新作为。

按照上述试行办法,对于党龄达到50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将由党组织依据荣誉性纪念章颁发权限,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而且,济南将大力褒奖表彰先模榜样,对作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的党员,授予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区县对街镇一年只能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

据了解,济南将运用“调、挂、派”等方式,每年选派一批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到街镇、园区交流任职;选派一批街镇党员、干部到市直机关交流任职;选派一批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市、区县机关任职;选派一批市、区县机关党员、干部到知名企业挂职锻炼;选派一批党员、干部到重点工作一线锻炼,帮助开阔视野,提高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上述试行办法里提出,将提高基层待遇。具体来说,将建立街镇工作人员工资性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工作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津贴补贴政策。并且,将完善考核奖励向基层一线倾斜机制,确保街镇工作人员考核奖励一般高于市直机关同职级干部20%。

同时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区县对街镇一年只能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坚决防止“过度留痕”,不得简单将开会发文、台账记录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能动辄签责任状,变相“责任甩锅”。

受过处分但做出成绩的晋升不受影响

上述试行办法里还提出,对犯过错误、受到处理或者处分的党员、干部,党组织应当主动关心、加强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错误、努力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对处理或者处分影响期已满、能够深刻认识并切实改正错误,且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成绩、表现突出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受影响。

另据了解,按照上述试行办法,市、区县将把优秀党员、出彩型干部纳入疗休养计划,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精心选定疗休养地点,安排专人全程陪同。

(新时报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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