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泳”危险,可别不当回事儿
□董 婧
入伏以来,天气炎热,游泳消暑成了很多市民首选。除了到正规泳池游泳,也有不少人总喜欢选择“野泳池”,尽管年年都有提醒,但还是有人置安全于不顾。7月11日,浙江绍兴市一名男子在环城河游泳时发生意外,被打捞上岸时已没有生命体征。同一天,辽宁鞍山市6名小学生游野泳溺亡,其中还有一对12岁双胞胎兄弟。7月14日,《新京报》也曝光了北京的河湖野游野钓行为。据报道,不少人不顾危险警示牌翻越栅栏、剪断拦网,进入水库游泳、垂钓,甚至在边上露营、烧烤。管理处每年需花数万元修补更换护栏。
每年夏天,野泳溺亡事故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而这其中又多为儿童青少年。悲剧屡屡发生,令人痛心不已,却依然阻止不了野泳者的热情。
在济南,除了黄河河道、浆水泉水库,济南还有多处地点有野泳者。7月14日早上6时,历阳湖内已经有十几位游泳者,他们在禁止游泳的大标识牌下热身、聊天。
事实上,不管是河道湖泊还是水库池塘,很多水域都有“野泳危险”、“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有的公园湖泊和重点河道还有专人巡查。但总有些人对这些警示牌视而不见,越说野泳危险越有人不听劝,“没事,我水性好得很。”其实,我们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溺亡的都是熟悉水性的,个别冒险者自恃水性好便贸然下水,殊不知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就算水性好,如果不明情况,也是极易发生危险的。除了水温较低容易引起腿抽筋之外,水里还可能会有漩涡、水草、石块、碎玻璃等,所以不出事一切皆好,出了事则悲剧降临,这份侥幸实属不该。
当然,“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也折射出市民旺盛的游泳需求。盛夏游泳馆内人多,游得不爽,游泳馆票价高,野外省钱又方便……所以,在期待相关部门多为市民提供安全健康的游泳场所和活动环境的同时,我们自己更要摒弃“也许没事”的侥幸心理,毕竟,跟游泳贪凉相比,显然生命更为宝贵。若自己都不把生命当回事儿,别人又怎能守护你的安全?在无情的水面前,我们除了自信,更要敬畏生命。与其事后反思,不如事先防范;与其心存侥幸,不如去正规场所游泳。
特别是眼下正值暑期,伴随着孩子们快乐的放飞,同样也是溺亡事故的高发期。儿童溺亡这几个可怕的字眼既像是一道摆不脱的“魔咒”,又恰如是乡村留守儿童的一场“劫难”。警钟长鸣,避免暑假溺亡悲剧的发生,必须由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责任,学校管理责任的弦必须时刻绷紧,家长监护责任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看好自己,管好孩子,少些任性妄为,多点安全意识,快乐避暑,关键还在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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