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两端,是法律的严谨和人性的光辉 济南中院家事少审庭副庭长吴万秋的调解秘诀
审判长吴万秋在庭审中。
吴万秋与当事人代理律师沟通案情。
家事纠纷二审调解撤诉率能有多高?六成以上!
济南中院家事少审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吴万秋所接手的家事审判案件全都为二审,这本身就意味着案件矛盾的激烈,调解难度可见一斑。但他近三年的调解撤诉率在60%以上,大部分的案子又能一次调解成功。秘诀何在?让法律的严谨和人性的光辉达到最完美的平衡。他身上有着对公正司法的执着追求,也有着尊重生命与人格、情法交融的人文情怀,这就是吴万秋能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钥匙。关键词1以身许法让法治光芒照亮人性光辉
1989年,身着法袍的吴万秋开始了职业生涯,成为了肩负审理职责、判断人间是非纷争的裁决者。谈起从业初心,吴万秋坚定地说:“让法治的光芒闪现,让法律的精神涅槃。”
一桩离婚纠纷可引发双方家庭甚至家族矛盾升级,一件遗产案可让兄弟姐妹间反目成仇……一旦家庭纠纷走到司法程序,温情的面纱必然会被撕去。“法官要居中裁判,但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理解他(她)们的爱恨情仇,要给当事人讲清说透,大部分当事人都是通情达理的,进而与他们情感共鸣,挖掘和发扬人性的光辉。”在吴万秋看来,真正的好法官,绝不仅仅只会简单僵硬地就案办案,而是既能忠实于法律,更能在每一个案件中化解矛盾,为老百姓解决实际难题,通过审结一起又一起案件,来体现公序良俗,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出轨的丈夫癌症晚期,直至去世前夕女方仍然不愿意孩子去见爸爸最后一面。“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你们也曾有过幸福的时光,不要给自己,尤其是给孩子留下遗憾。”吴万秋以孩子的未来作为突破口,女方当事人最终接受了调解。
法官的职责绝不是简单、机械地适用法律,要想使自己的话语真正达到定纷止争、胜败皆服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自身的道德品行和人格魅力。
“吴法官,我想单独请您谈一谈。”“有想说的话就考虑全面,到法庭上来一次讲清。”吴万秋从不单独私下见任何一方当事人,坚持行不离法、行不离德。让当事人感觉到面对的是不偏不倚的法官,这样的庭审才能顺利,法官的话才能让人信服,其裁判才具有权威。从业30年来,无论是其所承办的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不管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至今没有一案在上诉或再审后,因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有误而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关键词2以人为本为家事审判注入温情因子
“法律的意义在于惩恶扬善,化解纷争,而调解就是法官用人性的光辉去温暖看似冰冷的法律。”吴万秋认为,法律无情,不是指“法律本身是无情的”,而是指法官对法律坚定不移的遵从、心无旁骛的守护。
与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家事案件的审理不仅涉及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情感及伦理纠葛。吴万秋认为,家事审判更多的依靠法官对法律精神的精深理解,依靠人之常情的社会经验法则对事实的判断、对家庭伦理道德情感的修复与维护。
如何在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之外,修复与重塑“家”的温情,减少对亲情与人际关系的破坏,考验的正是法官情与理相融的功力。
一当事人因丈夫婚内出轨要求离婚,两个孩子由双方分别抚养。婚是离了,但纠纷却远未结束。由于房产是双方共同出钱置办,也都向各自家里的亲戚朋友借了钱。女方不仅要求男方家偿还债务,还要求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向男方追要抚养费。心里充满痛苦情绪的女方当事人还多次到男方单位讨要说法。
一次次起诉,却一次次陷入痛苦情绪的深渊。吴万秋耐心地听当事人宣泄完情绪后说:“我尊重你现在的生活,也理解你的痛苦,毕竟谁都不愿意发生。你们两个人的做法,哪个配得上自己的职业身份?让孩子看在眼里,你们以后怎么教育孩子?既然发生了,就真正地面对,去真正解决。”在吴万秋看来,婚姻家庭问题的当事人,很容易陷入偏执的情绪。这一案件中涉及夫妻情感、子女抚养、房产债务等多方面问题,即使在某一方面给予判决,案件的“硬着陆”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直至不可调和。他在调解过程中帮助双方在抚养权、探视、房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了协议,一次性把症结和问题彻底解决。从处理表面纠纷到消除根本对立,实现了从刚性司法向柔性司法的转变。
“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都会成为亲切的怀恋……”吴万秋以普希金所写的《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这首诗,鼓励当事人去开始新的生活。“白日不到处,青春恰自来。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给他们信念的力量、信心和方向,帮助他们从痛苦中走出来。”如果说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那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吴万秋的认可,把他当成了某一段人生的精神导师。关键词3以苦为乐洞明世事巧解千千结
公平正义如耀眼星辰,实现公平正义却可能在琐碎平常中。调解案子的第一步,就是练成“听”的硬功夫。
“不管是非对错,首先得让当事人讲痛快了。既要听取当事人慢条斯理的陈述,又要容忍当事人声嘶力竭的抗辩。”吴万秋说,有的当事人带着满腔的痛苦和仇恨而来,倾诉能消解当事人的愤懑,否则想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就是奢谈。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丰富的社会阅历有助于法官形成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案件背后的因素和纠纷形成的根本原因。“有的诉讼请求争议焦点明确,但有的只是将诉讼作为筹码和手段,真正的诉求隐含在表面诉求的背后。法官的功夫在于吹沙见金,否则就会走弯路。”2001年到济南中院后,吴万秋先后从事行政审判、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工作,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能直击矛盾的症结所在。
在一案件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被判给父亲,由于父亲忙于工程,孩子日常跟随爷爷奶奶生活。不久,女方在探视时发现孩子身上有斑痕,便认为是爷爷奶奶用烟头烫伤所致,一怒之下到法院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吴万秋看到孩子“伤口”的照片时,认为疑似时间较久的疤痕,而非烟头烫伤所致。在与双方当事人反复交流后,尤其了解到孩子在爷爷奶奶家生活的状态后,明确了女方是借机以此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吴万秋便及时调整了调解方案。
母亲去世后,儿子与继父争夺房产,当在法庭上称呼继父一声“爸爸”时,让吴万秋敏锐地捕捉到了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这是有希望调解的信号。“他在那么穷的时代帮你母亲把你抚养长大,你母亲重病时带她四处求医,伺候在侧,多年的真心就换回你这样的对待吗?等你老的时候,想让你的孩子怎么对待你呢?”最终,起诉方在法庭上痛哭流涕、悔恨不已。
调解的另一关键在于找出双方的最大公约数、平衡点,但绝不是简单地“和稀泥”。“法官对一个法律问题的正确阐释,就可能致当事人顿悟,使其豁然开朗。继而,心悦诚服地撤诉,或者冰释雪融地和解与对方当事人的对抗。”比如家里只有一套房子,离婚的双方都想要,各不让步,怎么办?那能不能考虑把房子过户到孩子身上?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那就指出双方在案件中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通过疏导思想来消除彼此间的误会,使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得到满足。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在吴万秋身上可以看到深厚的文学素养,和坚持堂堂正正做人、清正廉洁做事的人格追求。他正循着他的法官职业生涯践行从业的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文/图 本报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袁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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