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区县档案转递交流会举行 档案应这样回家

山东商报 2019-06-18 10:14 大字

每到毕业季,很多毕业生对档案转递问题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甚至为了档案的事来来回回地折腾。什么样的毕业生档案可以转到济南市人社局?档案转递过程有什么注意事项?学生档案最终会放在哪里?近日,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区县档案转递工作交流会,安排部署本年度济南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转递工作。

据了解,今年济南市档案转递工作仍由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接收分发,集中接收时间为6月1日至10月31日。近年来济南平均每年接收未就业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约2.6万份,今年预计增加原莱芜生源毕业生档案近1万份,总数有望突破3.5万份。毕业生档案从学校发出后经市级部门接收、核查、登记,会尽快分发至相应区县人才服务机构,便于未就业学生及时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接收济南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因区划调整,莱芜撤市并入济南,自今年起原莱芜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由济南市负责接收转递。未就业,是指未签约、无就业单位,按回生源地或户籍地进行派遣的学生档案。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请按就业协议书上提供的档案接收地址递送。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接收部门为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

根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此外,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不接收学生个人邮寄、自带档案及报到证已派遣到就业单位的档案,档案寄错的,将退回学校。

据悉,“学籍档案”以文字的形式记录了毕业生的高考成绩、在校期间表现、家庭情况、奖惩情况等。如毕业生离校后未落实就业,档案将由学校转递回生源所在地。如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单位且报到证派往该单位的,其档案将由学校转至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是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接收,这时的“学籍档案”就成为了“人事档案”。如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仍可通过派遣手续转为“人事档案”。记者刘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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