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最新学区划定

山东商报 2019-06-16 10:00 大字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杨芳)昨天,济南市历下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儿童,可按照历下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要求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登记入学。6月16日至6月27日,学校将审核已经采集的历下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

根据意见要求,历下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采取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原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户籍内适龄儿童招生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要求,采取登记入学。2019年历下区将继续在部分学校设立弹性学区。

对于没有配建学校或配建学校尚不具备招生条件的新建、插建小区业主子女入学,依照“户籍、房产和实际居住相结合”的招生要求,待业主实际入住并落户后,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小区周边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和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协调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小学招生继续按照“积分量化,公平公正,选择与调剂相结合”的要求,划定录取控制线,公布提供学位的学校及学位数量,实行随迁子女选报学校的办法,依据所选报学校空余学位数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确因学位限制不能在历下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其中,小学阶段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信息。因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后果,由监护人承担。历下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满足的条件是: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适龄儿童及家庭拥有历下区户籍和房产,并在历下区长期居住。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的条件是: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随迁子女家庭在历下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父母(监护人)至少一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持有历下区的居住证一年以上,居住证至少在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且连续至今;在济南市区务工,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至少在2018年8月31日前缴纳且连续至今。或在济南市区合法经营,至少在2018年8月31日前注册并依法纳税且连续至今;居住证和实际居住地有一项不在历下区的,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为落实“一次办好”的政策精神,减轻群众的办事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历下区将在2020年3月份开放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平台,方便家长登记2020年入学适龄儿童的信息。根据《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的逐步落实,结合区教育资源分布状况,历下区教育体育局将对部分学校的使用、管理及学区调整做科学统筹、合理调配,并及时对社会公示。

政策解读

历下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常见问题

一、历下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1、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索引页、监护人页和适龄儿童页);

2、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暂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

若有以下情况,还需提供:若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个户籍上,需提供其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若是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明。

二、在什么情况下入学材料需要提供济南市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答:1、集体户口或空挂户口的;2、按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房产所属学区入学,其父亲(监护人)不是独生子女的;按适龄儿童的外祖父母房产所属学区入学,其母亲(监护人)不是独生子女的;3、按适龄儿童的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房产所属学区入学的;

三、在历下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孩子的户口在其他区,能否在历下区入学?

答: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济南市“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之规定,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孩子户口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上,孩子能不能在其房产所属服务小学入学?

答: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孩子父母在济南市区没有自己的房产,且孩子和父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可按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二是孩子的父母在市区有自己的房产,若想按孩子的祖父母房产入学,父亲必须是独生子女;若想按孩子的外祖父母房产入学,母亲必须是独生子女,且孩子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在此共同生活,需提供父亲(母亲)独生子女证。三是孩子父亲(母亲)非独生子女,且在市区另有房产,原则上将儿童户籍迁入父母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

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入学常见问题

一、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需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儿童家庭情况证明:儿童原籍户口簿;父母(监护人)在历下区的居住证(积分项);户口信息不明确的需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监护人)工作证明,父母(监护人)均可提供,但每人只选择以下其中的一项提供。

(1)务工者: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和济南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积分项);(2)经营者:父母(监护人)在济南市区合法经营手续及完税证明,期间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证明(积分项);

3、居住证明(根据儿童家庭在历下区的居住情况任选提供)

(1)购房者:父母(监护人)在历下区所购房产(仅限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积分项);(2)租房者:房屋租赁合同。

4、其他说明

父母(监护人)提供的居住证、社保及纳税证明的连续年限以及家庭房产等均作为积分依据。为确保积分更高,请提供更长时间、连续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应到哪里提交材料?

答:为了方便随迁子女提交材料,历下区共设立了10个材料审核点,家长可以根据在网上预约时间和审核点,及时提交材料。未在网上预约的,请选择就近的审核点提交材料。

三、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哪个学校入学?

答:随迁子女的录取采取志愿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

1、首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随迁子女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赋分,按积分从高到低排序。

2、区教育体育局将依据全区可提供随迁子女入学的学位数量,划定录取线。

3、达到录取线的随迁子女参考积分,根据区教育体育局公布的提供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及学位数量,自愿填报志愿学校。招生系统会依据所报志愿学校的学位数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共有两次志愿填报,每次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在第二次志愿填报时,家长应同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若选择“否”,则第二次志愿未被录取时,将失去在历下区就读的机会。若选择“是”,则第二次志愿未被录取时,由区教育体育局协调安排入学。记者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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