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管系统优秀案例评选历城:使出十八般武艺巧执法

济南日报 2019-05-31 11:33 大字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2018年初,历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历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在原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强制权的基础上,该局还划入水行政管理、农业行政管理、农业机械管理、畜牧兽医管理、粮食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强制权,并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像这种涉农、涉水案件,在其他区是不多见的。不论是查处非法开采地下水行为,还是整治假种子销售行为,我们可以说是从零起步,慢慢摸索过来的。”历城区城管局直属中队中队长李健告诉记者,仅今年上半年,他们查处30余案件。

综合行政执法,靠的就是一个“勤”字。只有勤跑、勤查,才能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并遏制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3月21日,城管执法队员们检查发现,某公司在历城区凤鸣路与飞跃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雪山片区取用地下水。经过调查,该行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历城区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李健看来,农业行政管理案件相较水行政管理案件更为特殊,涉及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不容一丝马虎。“而且农业行政管理案件执法过程技术含量高,有些案件我们可以对接历城区农业农村局进行鉴定,但有的甚至需要测DNA,而全国只有3家可以检测。”

今年以来,历城区城管局通过巡查、举报等方式,查处了23个农业行政管理案件。2月份,该局接相关举报,组织城管执法队员对位于工业北路的一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两种玉米种各25袋,均涉嫌为假玉米种。“为了查证是否是假种子,我局向区农业农村局发函,经其鉴定,此包装为假种子包装。”李健告诉记者,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之规定,便依法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玉米种50袋及并处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

李健说:“若是农业行政管理案件违法数额超过5万元,案件将移交司法机关,后果严重。”

(文/图 本报记者 鲁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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