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不具备“净地”条件不能组织供地

济南日报 2019-05-29 11:31 大字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 王宝泓)昨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严格土地供后监管的通知,对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不予组织供地,并严格开竣工管理,严格实施处置措施。开竣工违约的项目,达到相关条件的一律列入企业诚信系统,倒逼建设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记者了解到,通知以2018年11月10日济南市印发的《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方案》为时间节点,对之前已供土地,综合考虑历史成因,结合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处置。对以后供地的项目,严格落实“净地出让”制度。政府拟出让宗地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利清晰并已注销原土地权利证书、道路及其他基础设施完善、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净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不予组织供地。

新闻推荐

济南市公安局张保国获评全国公安楷模

本报5月28日讯(记者陈彦杰)“人民公安为人民,我们的名字在警徽中闪光;人民公安向前进,我们的光荣在国旗上飞扬!”5月27日晚...

济南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