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向黑恶势力“亮剑”

济南日报 2019-05-17 11:33 大字

●检察官档案

柴春华 2003年7月进入历下区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反贪、侦监工作,现任侦查监督科员额检察官。曾荣获济南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历下区个人三等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柴春华勇挑重担,主动承担了多起涉黑恶案件的审查逮捕工作。为了真正做到黑恶必扫、除恶务尽,她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班加点审查案件,共办理涉黑恶案件12件22人。

2018年9月,经历下区检察院指定,柴春华承担了边某某等人利用“套路贷”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犯罪案件。该团伙依托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运用“软暴力”手段肆意侵占被害人财产,破坏社会秩序,涉及多人,损害了在校大学生的利益。柴春华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启动快速办理程序,依法从快对边某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9年4月26日,经法院审理,边某某等人被依法判处5年到1年有期徒刑。

嫉恶如仇,向黑恶势力“亮剑”!从事侦查监督工作近十年来,柴春华以扎实的业务功底,忘我的敬业精神,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

●点评

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的柴春华不忘初心,持续奋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新闻推荐

槐荫城管玉清湖中队队员吴振云有红旗就扛 有第一就争

吴振云(中)吴振云(右二)“我们这位队员,你们要好好报道,他身上有好多的亮点,工作中勇于冲在前线,与群众打交道真诚、有耐...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