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胞可在网吧上网

济南日报 2019-05-15 12:07 大字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陈炜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联合为持台湾居住证的台胞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通上网服务业务。近日,测试工作顺利完成,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台胞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

针对近期在济台胞反映的在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能上网问题,市文化旅游部门、台港澳办、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协同合作,指导有关单位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调整,并通知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和基层派出所。目前,持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台胞和济南居民一样,通过系统核验,即可在济南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上网进行信息查询、开展娱乐活动,为来济台胞工作、生活提供便利。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来济发展的企业越来越多。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通上网服务业务,是契合台胞实际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通过组织开展“济南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示范单位”评选、“书香泉城·数字阅读进网咖”等活动,鼓励企业拓展服务功能,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消费群体,不断探索创新创业发展的多种形式,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企业多元化、规范化发展,以更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济南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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