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虚假房源,济南出新规未经业主书面委托,中介不得发布房源信息

济南时报 2019-05-09 14:13 大字

时报5月8日讯 (记者罗晓飞)今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房源委托前,应当核对委托方身份信息、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8日,记者从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了解到,根据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发布规则(试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并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编号规则,确保本机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编号唯一。

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通过相关途径,核实受托房屋的限制信息和权属证书验证;可要求委托方协助到不动产交易登记部门查询更为必要、详细的产权状况信息。不得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不得隐瞒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所发布的房源须保证信息、价格、图片、产权、委托等均真实,同时避免发布已租已售、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房屋的租售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所发房源应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标明所发房源的有效期。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从业人员应实名进行房源获取、对外发布房源信息,避免在同一网站发布重复。所发房源的描述中,避免发布带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NO1、Top1)”“唯一”“首席”“冠军”“顶级”“世界级”“首个”“首选”“最”“绝对”“首家”等夸张极限类词汇内容。房源图片需为房屋现状的实景照片,避免发布虚假房源图片进行冒充。

对于违反规则的行为,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自律与维权专委会将在核实后,按照行业信用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闻推荐

济南市血保中心组织无偿献血活动

5月6日,农工党济南市医药行业支部组织全市农工党员以及济南市山泉社会服务工作社、长江证券济南经十路证券营业部...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