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大!普通的小货车内竟藏了个“加油站” 每升油只卖5.4元,2万元一车油能获利1.2万元

生活日报 2019-05-08 01:01 大字

郑某将货车改成了“流动加油站”。记者袁野摄 □记者袁野

生活日报5月7日讯近日,家住美里湖派出所辖区的赵刚(化名)在家附近的道路上,看到一辆私家车和一辆白色厢式货车一起停在路边,而那辆货车内竟伸出一把油枪在给私家车加油,赵刚怀疑这是一个“流动式加油站”,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接到市民举报后,美里湖派出所与办事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加大巡逻频率,将违法嫌疑人郑某抓获。据郑某交代他以两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车汽油,以一升5.4元的价格低价贩卖给周边村庄的私家车主,一车油能获利12000元左右。

查获“流动式加油站”

前一段时间,赵刚驾车在路上行驶时,看到一个小胡同内停着一辆货车和一辆私家车,等赵刚将车开到两辆车跟前时,发现那辆小货车的车厢内竟然伸出一把油泵枪正在给私家车加油。

赵刚怀疑这可能是一个“流动式加油站”,于是向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以后,美里湖派出所与美里湖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

“我们趁节假日违法嫌疑人可能会放松警惕的这段时间,加大了巡逻频率,严厉查处取缔非法改装加油车。”美里湖派出所副所长秦丰彦说,5月2日9:30左右,当巡查车辆巡至原范庄村工业园南区南侧厂房附近(距京沪高铁东侧200米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AV37**的非法改装厢式货车正在给一辆白色私家车加油。

派出所巡逻人员随即上前了解情况,因加油人员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处置危险物质,民警随即将正在实施加油作业的嫌疑人控制并对车辆进行查扣。

一车油能赚12000元

民警了解到,违法嫌疑人郑某(男,44岁,济南人)在2018年4月份将车牌号为鲁AV37**的厢式货车非法改装为容量4.5吨的油罐车,并在2018年8月,因非法售卖汽油柴油被吴家堡派出所行政拘留5天。

一把油泵枪、一个装满汽油的铁皮箱、一个加油计量器,就是靠这些简单的装备,郑某将一辆普普通通的小货车改成了“流动式加油站”。4月25日郑某从一个朋友那里以20000元的价格购买一车汽油,并于4月29日开始在槐荫区范庄村东北侧空地上以每升5.4元的价格销售,整车油售价在32000元左右。“郑某建了一个微信群,里面有三四百人,大家都是口口相传,一传十、十传百,来宣传郑某所卖的油。”秦丰彦说。

购买人群多为周边村庄的私家车主,先以电话方式联系,然后私家车主将车辆开至油罐车停车处加油,加油后以微信、支付宝收款结算或者现金结算,并无其他人参与售卖。车辆上仅配备有两个小型车载灭火器,且无相关消防手续。

经审讯,嫌疑人郑某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汽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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