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交警招摇撞骗 惯犯获刑两年

生活日报 2019-04-03 04:37 大字

□首席记者张鹏

谎称自己是交警,能够帮助处理违章、事故等,先后骗取他人2万余元。近日,济南槐荫法院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某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王某是聊城人,此前曾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却仍然不思悔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27日,王某在济南市槐荫区匡山汽车大世界三区结识被害人张某。王某谎称自己是槐荫区交警大队交警“李彬”,能够帮助处理违章及事故等,骗取张某、孙某信任,共计骗取钱财20800元。

此后,张某发现上当便报了警。2018年5月9日,王某在天桥区某宾馆被抓获。王某对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通过公安人员退还19000元。

槐荫法院认为,王某虽然具有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退赔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并愿意接受处罚等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是王某系累犯,理应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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