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15日电动车要挂牌济南仍未出台实施细则
以后电动车可能不是你想骑就能骑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后,严格按照地方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关于挂牌,济南进行到哪一步了?对此,记者3月21日进行了探访。
如何挂牌?经销商说法不一
“国标车好挂牌,不是国标车的可以先上临时牌”“临时牌照可以用3年”“有个过渡期,1至3年吧”“国标车不用挂牌,非国标车才用挂牌”……21日下午,记者走访了位于和平路、解放路的5家电动车专卖店。对于能不能挂牌,5家专卖店的员工给出了不同答复。
“我们领导上午刚去开了会,说4月15日后,电动自行车都需要挂牌,非国标的上个临时牌”,和平路一家专卖店的员工告诉记者。怎么挂?他表示,可以由他们代办,“可能要去车管所,现在政策还没制定出来,但肯定是要挂牌。”对于买了非国标车,万一以后不能挂牌,怎么办?该店员告诉记者,“会有一个过渡期,不会说立马就不能使用,这么多电动自行车,也得需要时间。”
市面上符合新国标的不算多
什么是国标车?有专卖店员工称,先要有国家认证的铭牌,再就是合格证,还要有CC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标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里还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km、车重不能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等。
不过,市面上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还不算多。“我们家一共30多款车型,但是符合新国家标准的只有6款。”解放路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员工告诉记者,“你可以去看,我们家还算是多的,现在市面上绝大部分都是非国标车。”
“买辆新国标车,以后好上牌”,记者在历山路解放路交叉口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碰到了正在选车的高先生,“我也是看新闻才知道4月15日电动自行车要上牌,这才想着拿旧车换购一辆,新政策实施后免得麻烦”。高先生购车的专卖店的新国标车有10余款,店员说:“我们这个牌子是目前市面上符合新国标最多的。”据其介绍,4月15日之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价格将会上调200至300元,现在一些品牌的非国标车已经开始甩卖。
济南目前还未出台实施细则
济南二轮电动车的存量保守估计有400万辆以上,如何处置这个庞大的存量?记者咨询了济南市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细则推行电动车挂牌。
外地的经验或许可以借鉴。以北京为例,2018年11月1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路;目录外的电动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悬挂,并设置了3年过渡期。
再看省内,2018年8月15日起,菏泽对两轮电动自行车进行实名登记编号上牌。登记时需提供电动自行车购买发票或者社区(单位)开具的车辆所有权证明、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管部门打印的《菏泽市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审请表》和承诺书。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菏泽也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
3年后非国标车会怎么处理?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推测:“车辆的处理方式,一是换购,再就是报废,就拿我们店里的车来说,一些非国标车如果在4月15日之前销售不好的话,厂家有可能会统一收回。”
业内人士表示,从源头上禁止超标车进入市场才是治本之策。现在市民们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多是非国标车,想要一刀切并不现实。新国标4月15日真正实施,如何处理市面上的非国标车?如何确保落实新国标的同时又能保护使用者的利益?对于政策制定者与执法者来说无疑是一个考验。(记者谢苗苗)●震荡波
快递、外卖行业或“大出血”换车
作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配套文件,《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里明确,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清理共享电动自行车。推动快递、外卖企业统一设计和采购符合新标准的专用电动自行车,采用辨识度高的专有涂装,并按照当地规定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快递、外卖企业应对配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不得购买违标车辆以及非法改装车辆。
有数据显示,我国的外卖骑手数量已经突破1000万人,按照1人1车来计算,就有超过1000万辆的电动两轮工具用车市场容量,达到了我国目前30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年产量的三分之一。一个外卖小哥日均接40单的情况下,每日的行驶里程约为100Km,大部分人为满足里程需求会改装双锂电池,一辆一线品牌的电动车改装后的价格大概在7000元,按照这种工作强度,电动车使用寿命基本2年到头。很多外卖小哥为了进一步降低成本,会从当地的二手市场甚至是从废品回收站购买一些二手的电动车,这些车辆由于价格极低,车辆品质难以保证,在高强度使用中比较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对骑手的安全造成威胁。
(综合新华社、《北京商报》等)
●辟个谣
骑电动车得要驾照?纯属误读!
市民高先生还关注网上传的另一件事——骑电动自行车必须要驾照。这是真的吗?
对此,济南交警公号曾于2月28日推出相关文章,表示这是对即将实施的“新国标”的错误解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的性质属于非机动车范围,在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对于非机动车的通行方式、载人、载物、驾驶人年龄等方面有明确规定,但是没有持证的要求。 (记者谢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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