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不能成治理小“法外之地” 依法依规应该城管来管,市民盼楼道尽快干净起来
燕子山小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清理单元门小广告。居委会供图金联居一单元地下室门上的小广告。11日至1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连续三天对济南治理楼道小广告进行报道。在此前报道中,城管执法部门曾表示楼道小广告的处罚无明确依据,一般不进行处罚。13日,记者多方采访后明确,楼道内小广告处罚和电话号码停机,的确是城管部门执法职责范围。对此,专家认为,楼道小广告的治理应该多方联动,楼道不能成为治理小广告的“法外之地”。
本报记者刘雅菲王皇
实习生张金胜刘潇
物业工作人员:
对小广告拍照留证
投诉后却没了下文
随着济南城市管理的推进,大街上随意张贴、喷涂的小广告已经明显减少,不过,楼道却成了不少小广告的藏身处。“会不会大街上不让贴,他们就跑到楼道里贴,小区居民的生活受到更多影响?”住在华信路沿线一老小区的市民张先生表达了这样的担心,可不能让小区特别是开放小区的楼道成为小广告的避风港。
在记者采访中,有的城管执法部门表示,楼道小广告并不在执法管理范围内。而认为可以进行处罚的区城管执法局,则认为停机不可以作为处罚方式。显然,对于楼道内小广告的执法,还没有覆盖完全,存在一定程度的空白。
在这一空白中,楼道小广告目前主要依靠物业、网格员或志愿者、住户们清理,而没有处罚作为支撑,楼道小广告很难根除。“我们现在清理了,当天晚上很可能就又贴上了,那不就白清理了?处罚是很重要的。”济南唐冶片区一刚入驻新楼盘的物业人员说,自己本月就打热线投诉过小区贴的广告,也拍照留证据了,想联系执法部门看能不能处罚和停机,但是却没有得到回复。
“说进不了小区没法调查取证,这个理由我不信,要是真的因为小广告治理进小区,哪个业主不欢迎,哪个小区物业会不配合?”家住华洋名苑的市民刘先生认为,既然有规章依据,就应该进行执法,而不能因为执法难而不执法,不能因为管理难而不管理。
执法疑点解疑:
多条政策法规
都为楼道执法提供依据
对于楼道小广告的执法,到底应该依据什么进行?13日,记者进行了多方求证。记者首先联系了济南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所在的处室主要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小广告清理情况进行监督,具体的执法还得问各区的城管执法局。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因为城管局对小广告清理的管理范围并不包括楼道,所以对楼道小广告的执法依据自己也不太确定,建议记者咨询局里的政策法规处。
随后,记者又咨询济南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城市市容管理条例》中的执法范围确实不包括楼道,但这不意味着楼道乱涂乱画就不能管。该负责人表示,2002年济南市政府185号令《济南市禁止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规定》明确,在济南市区,未经许可在墙体涂写、刻画、张贴的行为属于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行为,也明确了城市管理部门对其的处罚包括罚款和停止通讯业务。“这里的墙体就没有说是外墙,包括了楼道里的墙体。”该负责人表示,因此这一政府规章可以作为对楼道小广告的管理和处罚依据。
记者了解到,这一规定在2017年底时明确为济南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规章,目前仍在有效期。根据这一规定,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市容管理,发现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的行为涉及通讯业务的,应当通知有关通讯经营单位停止行为人的通讯业务。
这一政府令能否作为执法依据呢?对此,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库成员,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济南大学法学教授袁曙光表示,政府令属于政府规章,条例属于济南市人大通过的法律,这些都应该作为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
城管局执法大队:
如果有法律依据
将对各区进行业务指导
既然执法依据已经明确,下一步将如何整治楼道内小广告?
带着这一问题,记者再次联系了济南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执法并不归这一处室负责,执法业务还需要联系济南市城管执法支队的第五大队。
13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济南市城管执法支队第五大队的相关执法人员,该执法人员说,政策法规处如果已经明确,那这个政府令就应该视为执法的依据。大队无法直接督查各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依据是否统一,但可以对其进行业务指导。“接下来我们会和各区城管执法局联系,对楼道小广告的执法进行业务指导,把这个政府令作为执法依据。”
该执法人员解释,各区城管执法局都有政策法规科室来研究执法依据,从目前看,不把楼道小广告作为执法范围的区城管执法局,可能是认为还没有非常明确的依据去处罚,不敢越界,因为处罚一旦作出就会面临被处罚人的质疑甚至起诉。“明确了依据后,对楼道小广告我们也会配合区城管执法局进行执法。”
专家意见:
楼道小广告治理
可以实行联动机制
“法无禁止即可为。”提起在楼道中贴小广告,有的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用这样一句话来说明楼道小广告张贴并不能认定为违法。对于这一说法,袁曙光并不赞同。袁曙光表示,且不说有《济南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法律明确禁止乱贴乱画的行为,即便是没有法律约束,“法无禁止即可为”也并不适用于小广告的张贴,“这句话指的是公民的私权利”。
此外,还有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写出楼道二字,因此担心因为在执法中越界而被投诉。就是这种担心,让楼道形成了执法空白。“如果是因为担心被投诉、被报复而缩手缩脚,就是一种典型的不担当、不作为。”袁曙光认为。
“同时,这也反映出我们立法的时候还不够精准。”袁曙光认为,城市的精细化管理,不仅要体现在外在,在立法的精准方面,也要加强,避免出现指代不明的问题。
“小广告从城市牛皮癣到楼道牛皮癣,这是对济南城市文明的一种侵害。”在袁曙光看来,楼道不应该成为小广告的法外之地。“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要求城管要将管理触及到每一个住户,而是各部门应该协调配合,联动起来。”袁曙光认为,城管要和物业、社区紧密配合,如果物业和社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小广告,可以拍照清理,交给城管进行处罚或者是对其电话进行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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