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不得擅自发表情绪言论
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个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避免“一事一客户端、一单位一应用”。另外,政务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记者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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