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 学生健康两年下降考评降一等
济南一配套小学新生报到。(资料片)本报记者李飞摄日前,济南市《对区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开展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济南将每年对各区县的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并且打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对区县安排奖补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本报记者刘雅菲
加大对薄弱学校
和乡村学校扶持力度
考核评价主要内容分为六个方面。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发挥学校主阵地引领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被列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情况方面。
济南还将考察各类教育发展情况,其中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5.5%以上,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推进教育共同体建设和学区制建设,加大对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扶持力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教育保障方面,则要求加强城乡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要确保按生源足额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与使用;对已建成的居住区,区县政府要统筹建设配套学校,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完善学生资助制度,确保各类学生资助保障到位、规范评定、足额按时发放等。
评价工作在济南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每年开展一次。根据国家和省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年度重点任务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年度评价工作重点。
履行教育职责不力
通报批评单位和责任人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价满分为1000分。评价得分900分(含)以上为优秀,750分(含)至900分为良好,600分(含)至750分为合格,60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行政区域内出现区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降低,或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降低的;当年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发生教育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校园安全、教育舆情及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事件的;农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未达到相关规定标准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2年下降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形之一的区县政府,年度评价结果降低一个等级予以认定。
评价结果作为对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对区县安排奖补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县政府,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按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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