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社会组织年检改为年度报告

济南日报 2019-03-07 11:31 大字

本报3月6日讯(记者 兰萃 通讯员 孙建新司晴)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不再对市管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合并简称“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改为年度报告。

据介绍,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党建工作报告。需要说明的是,除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不再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8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5月31日,基金会填报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年度报告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再出具年检结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通过“济南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http://60.208.94.134:8080/camsjn/ jsp/ext/som/login/main.jsp)进行填报。基金会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进行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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