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行为 重点治理13类不文明行为
按照《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济南将倡导“文明出行,安全礼让,避让急救车辆,有序停放交通工具”“爱护公共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爱惜泉水山林,维护泉城风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等文明行为。
重点治理下列不文明行为
1.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隔离栏;
2.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通行;
3.开车随意穿插变道、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
4.向车外抛洒物品;
5.干扰驾驶人安全行车;
6.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
7.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8.向泉池、泉渠乱倒污水污物;
9.在山体保护范围内私自开荒种地;
10.在住宅小区楼道、绿地等共用部位乱堆杂物,私自种植蔬菜等农作物或者其他植物;
11.制造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12.遛犬不牵绳、不清理粪便、遗弃犬只;
13.禁烟区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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