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警察骗网友近90万元 男子被判十一年
□首席记者张鹏
生活日报2月21日讯21日,记者从济南市市中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诈骗案,今年33岁的张强(化名)是河北滦县人,大专文化、无业的他,竟冒充警察行骗,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周转等事由,诈骗网友近90万后逃匿。最终,张强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贾某经济损失89263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强是通过网络认识了被害人贾某,之后向贾某谎称自己系河北省滦县公安局民警,2016年11月22日至2017年7月期间,张强虚构投资“某汽车融资项目”、投资打井工程等事由,骗取贾某在济南等地向其转款928500元,其间张强共向贾某返还35862元。2017年9月中旬,贾某无法与张强取得联系,截至案发时,张强诈骗数额共计892638元。公安人员接被害人报案后,于2017年12月7日在河北省一宾馆内将被告人张强抓获。
据被害人陈述,2013年左右其通过网络游戏认识张强,张强自称在滦县当警察。2016年11月,张强说唐山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有一个融资项目挺赚钱,每份融资额5980元,每天收益最低90元到130元之间。其感觉张强人不错,生意也不错,每天给其收益,就相信他了。之后张强提出让其投资他承包的打井工程、汽车城消防工程低买高卖项目等,并以他要归还朋友欠款、烟酒店需要资金周转、要还妻子钱、出差需要费用、给其买车要交定金、要还高利贷、要给他人买礼品、要造假身份证等事由向其要钱。其多次通过自己和对象江某某的银行账户向张强的银行账户转账及微信转账的方式打款。2017年9月中旬开始贾某联系不上张强,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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