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政局与市中区民政局回应南辛庄西路172号院“归属”:行政区划应属槐荫,管辖权归属尚需协调

济南时报 2019-01-16 14:13 大字

15日,本报刊发《院门口垃圾堆了两周,不知该找谁》一文,报道了由于小区地处槐荫区与市中区交界处,归属不明确,南辛庄西路172号院门前堆放的生活垃圾两周没有清理,居民日常生活中遇事需找社区帮忙也多有不便一事。15日,记者就该小区行政区划归属问题咨询有关部门,济南市民政局与市中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该小区的行政区划应属槐荫区。“至于地上物的管辖不属于民政部门,具体情况还需要两区协调处理。”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昨天(14日)下午,王官庄街办就派环卫工来把垃圾清走了。”15日一早,张先生告诉记者,14日采访结束后,当天下午就有环卫工人赶到小区,将院子门前的垃圾清运走了。“王官庄街办工作人员说,归属争议没确定前,先由他们街办负责派人帮忙清运垃圾”。

垃圾清运的问题暂时得到解决,困扰小区居民多年的社区归属问题究竟如何?由于行政区划的有关事宜归属于各级民政部门,15日,记者就南辛庄西路172号院的行政归属咨询了相关民政部门。

对此,市中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的行政区划应当属于槐荫区。“这个问题还是很明确的,按照两区分界线的走向,这个小区是在槐荫区的范围内。”至于为何小区居民的户籍显示是在市中区,警务区域与行政区域划分出现分歧,该工作人员表示与历史遗留问题有关。“这个小区原来属于一个老厂,那个厂是市中区的,当时厂里的老人就落户在市中区了,后来的人跟着前面的人落户,也就都在市中区了。”她说,因为涉及跨区,警务区域与行政区域不一致导致的日常管理问题,还需要两区进一步协调处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槐荫区民政局,对方表示有关部门的负责领导当天有工作外出,暂时无法给出回应。

“南辛庄西路172院的行政区域划分确实属于槐荫区。”市中区民政局的答复得到了济南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有关工作人员的确认,她表示按照两区间勘定的分界线,该小区在槐荫区管辖范围内。

“民政部门只负责各区行政区域分界线的确定。”对于小区居民关心的社区归属问题,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地上行政事务的管辖权问题并不在民政部门的负责范围内,无法裁定。“只是知道这个小区目前好像是依照户籍在管理,好像也只是户籍有关的事务。”她说,行政事务的管辖权归属还需要咨询有关职能部门,“咨询哪个职能部门还需要看具体事务,如果要裁定行政管辖权,恐怕还需要找到两区政府。” (记者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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