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1号文件聚焦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每年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本报1月8日讯(记者 张丹丹)今天下午,市委市政府在龙奥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今年市政府1号文件《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支持集聚发展、支持创新发展、支持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支持试点示范、优化发展环境和统筹组织实施八个方面,济南市将推出27条政策措施,市财政每年将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确保每条政策“有事、有数、有部门”
“以市政府1号文件发布关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的政策措施这是第一次。”市经信委党委书记、主任汲佩德表示,《若干政策》的出台对推进济南市工业经济优化升级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市政府1号文件为何将目光投向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宏伟说,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已成为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的主力军,也将是塑造济南未来产业发展的主引擎。因此,选择以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作为支持的目标和方向,制定一个兼具指导性、扶持性、激励性、可操作性于一体的综合性政策,对于促进济南市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若干政策》在充分研究济南市现有各类政策的基础上,借鉴苏、粤、浙等地有关政策,分两轮征求了14个部门的意见建议。针对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对政策资金需求范围广、规模大、系统性强、融合度高、连续性强的特点,提出符合产业、行业特点的支持方式,每条政策都“有事、有数、有部门”,目标、路径、手段非常明确。
壮大市场主体“存量”“增量”并重
汲佩德介绍,《若干政策》旨在拉长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长板”,补齐济南市第二产业总量偏小的“短板”,政策普惠性强,“存量”与“增量”并重,针对支持骨干、培育中小、招大引强三个方面均提出了奖励措施,支持范围涵盖对工业企业上规入库、行业百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落户本地的领先领军企业。
“增量”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对新引进企业和本地新注册企业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自实际产生地方贡献年度次年起三年内兑现到位。对引进企业和本地企业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政策。
“存量”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中国软件1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
对新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全国、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独角兽”企业,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瞪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三年共给予60万元奖励,第一年给予30万元,第二年给予20万元,第三年给予10万元。
支持集聚发展 提升产业链水平
针对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产业链条不长及存在薄弱环节的特点,《若干政策》从支持集聚区建设、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合作和军民融合发展四方面提出支持措施。
支持集聚区建设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产业集聚区或示范基地(园区),最高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方面,对经认定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集群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励。
支持产业链延伸合作方面,支持鼓励数字经济企业与制造业企业深度合作,提供软硬结合、管控一体的完整解决方案,按照履行完成服务合同额的5%-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对新获得军工资质“四证”的民口企业,按每证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支持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对每项军用技术形成产业化的,给予军工单位50万元奖励。一个军工单位多项技术形成产业化的,可重复奖励。
创新政策措施 激励更细奖补更优
《若干政策》提出,对认定为国内、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的,按照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额分别给予研发单位和使用单位各10%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加大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的推广支持力度,对每个公告车型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此前,济南市对首台(套)技术装备的奖补主要是通过保险方式,来增强用户的采购信心,此次增设了直接奖励,操作更简便,对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降低企业成本更为有利。
《若干政策》提出,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其中,500亿元、200亿元、30亿元三档是在济南市原有政策基础上新设的,目的是使奖补覆盖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为企业成长壮大提供更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则是首次被纳入奖补范围。
《若干政策》在全国率先提出,对技术水平在国际或国内领先、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含工业APP),按照该产品销售后1年内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3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100万元。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软件产品或信息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的补贴,每家单位最高补贴100万元。《若干政策》还率先提出将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列入高水平研发机构支持范围,扩大了现有十大千亿产业研发平台的支持范围;同时针对骨干企业反映的配套不到位问题,提出将国家重大专项配套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经测算,实施《若干政策》每年需要的资金约5亿元,济南市为此专门设立了济南市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在发布会上,汲佩德代表市经信委向广大企业郑重承诺,“每一条政策都会落实到位,企业该拿到的钱一定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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