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对住房储蓄客户贴息1%或1.5%
时报1月7日讯 (记者曹茜)2017年年底,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济南分行正式开业,住房储蓄这一住房金融新模式正式进入济南。近日,记者了解到,济南市金融办、济南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储蓄客户政府利息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储蓄客户按照1%或1.5%的标准发放政策性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政府利息补贴是济南市政府为鼓励居民参与住房储蓄,通过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济南分行(以下简称“中德银行”),向符合补贴条件的住房储蓄客户按一定标准发放的政策性补贴。补贴适用于在中德银行办理住房储蓄业务,达到中德银行规定的配贷条件,并将住房储蓄资金用于济南市购房、租房、住房装修、归还住房消费贷款等住房消费的住房储蓄参与者。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补贴政策执行期间,如遇政府政策调整,已签署的住房储蓄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补贴方案不作变更。
那么,补贴标准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实施细则》规定,参加中德银行住房储蓄的客户,达到配贷条件并将住房储蓄资金用于济南市住房消费的,按照储蓄客户存款余额的1%给予政府补贴;对济南市重点引进人才、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安置人员、住房保障群体按照储蓄客户存款余额的1.5%给予政府补贴。
其中,重点引进人才是指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引进的人才;大中专毕业生界定为2018年(含)之后毕业且在济南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安置人员指的是退役安置在济南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由济南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住房保障群体则是纳入济南市住房保障范围的人员。
可享受政府补贴的最长期限为客户自住房储蓄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存款最早达到配贷时间加上12个月期限。客户须在达到条件之日起5年内申领政府补贴,超过期限视为放弃。
究竟什么是住房储蓄?简单说,是购房者为了获得低利率住房消费贷款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一种专项储蓄,客户自愿与住房储蓄银行缔结住房储蓄合同并进行存款,当存款达到一定时间和金额等要求后,客户可按合同约定的低利率和额度获得低息贷款权利,专项用于个人住房消费。
在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主要贷款产品是采用3.3%的恒定利率,且不受央行贷款利率调整的影响。不过,在享受低息贷款之前,购房者需要至少提前2年进行存款,存多少,贷多少。举个例子,如果一个购房者计划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准备采用住房储蓄贷款的模式,那么这位购房者至少要提前2年向银行存入50万元,存款到期后,购房者存入的50万元本金、存款利息、政府补贴可以一次性提出用于支付房产首付款,中德银行再为购房者提供50万元年利率3.3%的贷款,这样购房者即可低成本购入价值100万元的房产。购房者在前期存入50万元时,可以一次性存入,也可以每月分期存入,还可以灵活性存入、即有即存。一般来说,存款时间为2年到5年,贷款期限为6年到16年,期间3.3%的低利率保持不变,最高可贷500万元。值得关注的是,低息贷款并不意味着低息存款。3.3%的贷款利率下,客户存款利率为0.5%,高于市场活期,同时政府会进行一定比例的贴息,也就是《实施细则》中规定的1%或1.5%,让老百姓不光省息,而且存贷双赢。记者还了解到,为满足济南市购房者即期贷款融资需求,中德银行还专门为济南市场研发了即期贷款产品,贷款利率也低于市场同期商业按揭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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