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鞭”第二年全力以赴守住“零响声”底线
开栏的话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得益于“禁鞭令”的实施,去年春节期间全市到处“静悄悄”,空气质量创5年来同期最好水平。今年是济南立法“禁鞭”第二年,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报道,营造天蓝气清的良好环境,今日起本报将开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打造更优城市环境》专栏,敬请关注。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济南市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济南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今年,《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实施进入第二年。为迎接即将到来的春节“大考”,目前济南市各级各部门正深入分析“禁放”形势,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持续抓好《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贯彻落实。
说起“禁放烟花爆竹”,其实济南人对此规定并不陌生。20多年来,这座城市对于烟花爆竹的态度经历了“禁放”→“限放”→“禁放”的演变。
由于烟花爆竹的大规模燃放带来了消防隐患,上世纪90年代初,济南市实施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2004年,济南立法改“禁放”为“限放”,绕城高速范围内的市民,可在每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受雾霾天气持续影响,济南市空气污染程度加剧,烟花爆竹燃放问题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改善空气质量、守护蓝天白云,成为全市各界的共识。2017年春节期间,随着除夕夜鞭炮声响起,白天“除夕蓝”的好天气昙花一现,保持优良级空气的监测点位在午夜时分达到了重度污染程度。整个鸡年春节,“立法禁鞭”呼声越发高涨。2017年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历下区文东街道和平路社区党委书记刘永海和同组的其他12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通过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是此次市人代会唯一一件大会议案。会后经市委批准,禁鞭立法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计划,由此启动立法程序。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之所以继2004年之后时隔13年再出“禁鞭令”,最大的推动还是民之所向。从民意层面来说,市民对于这次鞭炮禁放的支持度是非常高的。去年3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对《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电话调查,结果显示对规定了解的占到99.16%,支持的占99.36%,对规定执行情况满意的占99.48%,认为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的占99.20%。对此,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相关负责人表示,印象中在济南历年来的民意调查中,还从来没有一项法规的出台能够从知晓率、支持率、执行情况满意率等方面集体得到如此高分。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一年实施,大获成功,开了个好头,但绝不能掉以轻心。”日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进一步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专题会议。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好“禁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打好全面“禁放”攻坚战;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新年度“禁放”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发动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参与、齐抓共管;要严防严管严控,健全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守住“零响声”底线;各级各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禁放工作目标任务,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 (本报记者 沙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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