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升学就业生活19年 济南一城管中队长犯贪污罪、受贿罪获刑二年
他今年44岁,研究生文化,在工作单位的名字叫张某。从2004年,他通过考试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后来还当上了执法中队的中队长,一干就是14年,但谁也没有想到,张某的真名叫安某,从1999年起他冒用张某的身份升学、就业、生活直至案发的2018年。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近日,安某被判刑。
冒用他人身份生活19年
建筑工地附近的道路如果有摊贩设摊,他会安排城管协勤人员驱赶这些摊贩;他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受他人送的礼金。这个人就是槐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张庄中队原中队长张某。
从张某的工作经历看,2004年2月,他通过考试到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工作,2011年6月在槐荫区城管执法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担任中队副中队长。2015年3月,张某担任执法中队临时负责人,主持执法中队的工作;2016年8月担任执法中队中队长。
2018年,济南市槐荫区监察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张某贪污、受贿的事实后,于2018年8月20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今年10月,济南市槐荫区监察委员会的一则通报,揭开了张某的真实身份:经查,张某的真实姓名为安某。安某1974年出生于黑龙江省,汉族,研究生文化,从1999年起,他冒用张某的身份升学、就业、生活,直至案发,时间长达19年。
以虚列城管协勤人员手段骗取公款17.1万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安某犯贪污、受贿罪一案,于11月29日向济南槐荫区人民法院院提起公诉。法院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安某在担任执法中队副中队长主持执法中队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张庄路办事处城管协勤人员招聘、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采取虚列城管协勤人员、骗取城管协勤人员工资的手段,骗取张庄路办事处公款共计17.1万元,占为己有。安某在担任执法中队中队长期间,利用负责辖区城管执法的职务便利,于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安排城管协勤人员到济南市槐荫区某地块建筑工地附近沿途道路驱赶摊贩,为该地食堂承包人邓某谋取利益,先后26次非法收受邓某的好处费共计5.3万元。2017年9月,安某在担任张庄执法中队中队长兼张庄路办事处“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对辖区内一电气焊加工厂进行查处的过程中为该厂业主吴某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吴某的好处费1万元。
在诉讼过程中,安某的近亲属退缴赃款23.4万元。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安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
法院一审判决,安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贪污犯罪赃款17.1万元、受贿犯罪赃款6.3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记者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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