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撤销公司登记决定书公告

山东商报 2018-12-26 10:22 大字

济南息凌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济南息凌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取得的公司设立登记系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

因无法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送达,我局已于2018年11月22日在《山东商报》公告送达《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济历城市监撤听告字[2017]6号)。济南息凌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我局作出济历城市监撤登字[2017]6号《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决定撤销济南息凌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取得的设立登记。

因本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济历城市监撤登字[2017]6号),现依法公告送达,济南青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该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该决定,可在该《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历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历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112MA3DNL998D的营业执照同时公告作废。

济历城市监撤登字[2017]6号《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也可在我局公告栏和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公告栏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历城企业信用信息网:http://www.jnlccredit.com/web/index.jsp

联系电话:0531-88112823

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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