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金融新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企业上市补助由500万元提至800万元
12月2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在龙奥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济南市产业金融中心建设情况。为加快济南产业金融中心建设,强化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政策驱动力,市政府出台了《济南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济南市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若干措施》、《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私募投资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金融政策措施,从顶层设计上对济南现代金融业建设发展作了制度安排,为打造济南产业金融中心提供了重要保障。
金融扶持政策力度更大
2016年6月,市政府出台《济南市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在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等方面提出9项扶持政策,因此被称为“金九条”。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及产业金融中心建设的加快推进,原“金九条”在政策力度和补贴范围上与打造产业金融中心、加强“双招双引”以及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工作要求已经不相适应。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金融办牵头对原“金九条”进行修订,形成了新“金九条”。
新“金九条”与原“金九条”相比,具有扶持力度更大、覆盖面更广、申报更便捷的特点。新政策将法人金融机构最高补助金额由1亿元提升至1.2亿元,将外资银行、省外城商行一级分行补助金额由4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将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补助金额由2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将股权投资企业最低补助金额由100万元提升至300万元,最高补助金额由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进一步明确了金融创新补助条件及标准,最高补助30万元。同时,增加了保险公司济南市级分(支)公司的补助、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地方金融组织办公用房补助、法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落户补助等一系列补助。另外,市政府将在配套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对企业提报的申报要件和流程进行简化和优化,切实做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企业上市挂牌措施更实
针对济南市上市企业数量偏少、资产证券化程度偏低的情况,《济南市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若干措施》从挖掘培育后备资源、排除企业上市挂牌障碍、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将企业境内外上市补助由过去的500万元提高到800万元,将企业新三板挂牌补助由过去的1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进一步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提升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
《若干措施》提出,要深化“一次办成”改革,企业在合并、分立、股权转让、重组过程中,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补办不动产登记证的,企业整改完毕并满足规划、质监和消防要求后,相关部门须于7个工作日之内办结。(本报记者 张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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