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晋案涉案地产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延长 登记时间:今起至12月30日系最后一次延期机会,望购房者莫错过

济南时报 2018-12-25 14:13 大字

时报12月24日讯 (记者何涛)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又有新进展!记者从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鉴于一少部分购房者由于房屋被查封抵押、合同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记退房,经研究决定,延长本次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至12月30日止。

11月30日,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济南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公告”,确定12月10日起,开始退房退款登记。连日来,广大购房者积极报名,截至目前,绝大多数人已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自愿退房,并领取了相应款项。但仍有少部分购房者由于房屋被查封抵押、合同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记退房,为切实维护所有商业用房购房群众利益,积极解决购房群众的合理诉求,经研究决定,延长本次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至12月30日止。

据悉,本次延长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为12月25日至12月30日。退房登记地点:历下区五岳宾馆(二环东路6060号)。退房登记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请购房群众务必在工作时间内前来办理。

对于前期已接到退房登记通知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登记的,或者前期未接到退房登记通知的购房者,按照登记时间,携带必备资料参加登记(携带必备资料按照2018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工作的公告》执行)。

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因购房群众本人债务被查封、抵押的,需在清偿本人债务且解除房屋查封、抵押后,持相关法律文书,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在退房范围内的商业用房被原购房人出售,未办理产权证的,需由房屋现买受人提交相关证明资料申报权利,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已办理产权证的,需由现所有权人持产权证书,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购房群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遗失的,需在济南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后,持该《遗失声明》报纸原件,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考虑到本次延长退房登记工作涉及的商业用房现状较为复杂,为充分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购房群众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或者已办理网签的,需提交由济南市房屋档案馆(经七路88号房地产大厦)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参与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退房退款。

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本次延长商业用房退房登记时间,系最后一次延期机会。2018年12月30日以后,将不再受理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退房登记,不再进行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所有在退房退款范围内的购房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相互转告、相互提醒,利用有限的时间和节假日积极参加登记退房,以挽回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赵晋案涉案房地产纠纷化解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告诫:非法侵占、破坏诚基中心、卓越时代广场(卓越名座)、万豪中心商业用房的,限2018年12月30日前自行搬离,对拒不搬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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