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67万!济南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韩晓光获刑12年

济南时报 2018-12-25 14:13 大字

时报12月24日讯 (记者殷玉国)今天,山东高院对外通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韩晓光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韩晓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扣押在案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剩余赃款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7年1月,被告人韩晓光利用担任济南市园林管理局(2010年更名为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房屋租赁、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承揽、建筑材料经营及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中提供帮助,其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上述人员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7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晓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韩晓光在侦查阶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部分赃款;开庭时对部分事实予以供认,并表示认罪、悔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鲁A货车在非高峰期可在禁停道路临停卸货郎茂山社区商业中心停车问题解决了

时报12月24日讯(首席记者刘彪)“没想到幸福来得这么突然!”济南郎茂山社区商业中心总经理仝山杉说,“你们刚报道我们的困难,很...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