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僵尸车,让它挪挪窝

济南日报 2018-12-12 11:32 大字

济南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行动拖移登记建档分类规范处置

整治时间

即日起到12月底

重点区域

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

(含两侧人行道)

重点对象

车容肮脏破烂长期“占坑”的机动车

12月11日,历下交警二中队民警将辖区开放式小区内的“僵尸车”拖离。(崔健 徐正罡 摄)

本报12月11日讯(记者 杨晨通讯员 任家伟 魏纪良)为切实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大力清理整治长期占用道路资源、影响市容市貌的“僵尸车”,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济南交警决定,即日起到12月底,在济南市城市区域内集中开展“僵尸车”清理整顿行动,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依法清理一批长期占用道路停放的“僵尸车”,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注销报废和被盗抢机动车。

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城市建成区内所有道路(含两侧人行道),包括背街小巷、断头路、开放式小区内道路、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车容肮脏破烂,长期占用道路、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含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济南各区交警部门和停车办将对辖区所有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先把“僵尸车”找出来,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停放。在拖移车辆时,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登记。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济南公安警务云平台”等系统查询比对车辆相关信息,并按照“一车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在拖移“僵尸车”后,及时联系通知车主,并依法分类规范处置。

今后“僵尸车”整治纳入城市综合管理,纳入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日常巡查管理范围。鼓励城管队员、停车管理人员、环卫保洁人员、社区志愿者等举报“僵尸车”违法线索。各区交警部门接到涉及“僵尸车”的违法举报信息,要及时核实,依法分类处置,并及时向举报单位、个人进行反馈。始终保持对违法“僵尸车”的严查严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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