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照“多拍优选”,是服务意识在进步!

鲁中晨刊 2018-12-05 01:02 大字

□董婧

11月29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通报,即日起施行6项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的便民利民措施,以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其中包括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群众如果对拍摄的居民身份证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11月30日《北京青年报》)

消息一出,网上一片欢腾。因为提起身份证,很多人都有不太愉快的经历,“身份证上的照片是最丑的,没有之一。”而这样的“丑照”竟然要跟自己几年甚至几十年,想想就让人绝望。现在,好消息来了,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一张证照毁所有将成历史!如此贴心之举毫无疑问赢得了民众普遍点赞。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在如今这个看脸的社会,“颜值”两个字对很多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谁都不希望一拿出证件就“丑到没朋友”,尤其是身份证,是被他人和社会认识的凭证。但一直以来,身份证照的“颜值低”也广受诟病。有人觉得相片太丑,不愿示人、羞于展示。也有人因身份证照片与本人差距太大,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麻烦。有媒体曾进行过统计,52.3%的受访者对目前身份证照片不满意,65.4%的人支持“身份证照片不满意可重拍”。

客观来说,身份证照不是写真照片,其主要功能就是提供高度真实的人脸辨识度,因此照相时不能化妆、不能戴首饰、必须露出额头和耳朵,相片也不能进行后期处理,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身份证照的“颜值”。而以往的办证流程缺乏服务意识也是其中一个原因,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追求效率随手一拍,办证群众也很少能够当场看到照片,拍得好不好也只能在拿到身份证后才知道。但是,随着群众自身权利意识的增强,群众对于身份证照的诉求也在不断提升。况且,以现在的技术条件把身份证照片拍得美一点,也并不困难。早在2014年,济南就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居民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措施,收获了舆论的一致好评。随后,许多地方都陆续推出类似服务。如今,公安部宣布“多拍优选”在全国推广,正是公安部门积极回应公众诉求的体现,折射出尊重群众、让群众满意的服务意识,堪称“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注脚,值得大力点赞。

实际上,此次身份证照“可重拍3次”,只是公安部推出的6大项、18小项改革措施中的一小项。“居民身份证换证提醒”“为企业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高考考生等开设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绿色通道’”等措施,都体现了良好的服务意识。此外,对治安管理的重点行业、场所,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压缩开办时间,减免企业办事证明材料,建立企业内部安全随访制等方面的简政之举,也都反映了政府部门服务理念的转变,展示了“放管服”改革的实在效果。期待相关部门在实践中做好落实,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给民众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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