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立遗嘱,约七成是子女打电话公证员:立不立遗嘱是老人个人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今年重阳节期间,济南市高新公证处针对老年人特别推出了“老年人免费遗嘱公证服务周”。一周时间,该处共接待电话及上门咨询120余起,预约成功免费公证遗嘱36例;并给上千老人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
在此期间,公证员也发现了不少有关设立遗嘱的“怪现象”:在咨询中,对于设立遗嘱有些子女比老人还要“上心”;更有老人因为不满儿女不孝,欲把百万财产赠与国家。
立不立遗嘱应由老人自己决定
在免费遗嘱周活动中,公证员发现:在活动中,大约有70%的电话咨询,是立遗嘱人的子女打来的电话;现场预约,大多数老人都是由子女带领来到公证处咨询。虽然不排除老年人电话和行动不便需要子女代劳,但是经过公证员与老人交流,发现很多老人立遗嘱的愿望并不是十分迫切,甚至很多老人并不认为自己有立遗嘱的必要,普遍都是说既然子女带着来了,孩子们想立那就立一个吧。
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公证员说:立遗嘱是老人个人的权利,老人可以立也可以不立,任何人不得干涉。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老人跟随某个子女生活,迫于压力或者面子,老人勉强订立遗嘱的现象。这里面有老人受子女干涉的原因,也有极个别是因为只有这样子女对老人才能更好一些。因此在具体公证接待过程中,公证员也会要求所有无关人员回避,只有公证人员和立遗嘱人单独交流,公证员也会对外严格保密。
老人立下遗嘱陷入无人赡养困境
在活动中,公证员也发现早立遗嘱给部分老人带来了意外的结果。
李老太早年丧偶,自己名下有一套房产,由其自己居住。李老太有两儿一女,次子定居在外地,每年回济南一到两次,济南的长子和女儿轮流来陪伴李老太,一家人过得十分和睦。考虑到次子在济南没有房产,2008年李老太立下遗嘱,明确自己百年后由次子一人继承她名下的房产。在照料过程中,其长子和女儿发现李老太立了遗嘱将房产留给了次子一人,家庭矛盾突然爆发。一时间,李老太的赡养成了难题。
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公证员说: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子女不能以老人已立有遗嘱自己不能分得老人的遗产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李老太的长子和女儿应当继续照料老人;从情理上说,作为分得遗产的子女,应当更加精心地照料老人,李老太的次子虽然身在外地也应当通过支付赡养费等方式保障李老太的赡养。作为老人,也应综合考虑子女的情况,因为所有子女都尽赡养义务,除非子女有特别困难的,建议老人还是不要轻易通过遗嘱完全剥夺其他子女的继承权,这样更加公平也更有利于家庭和睦。另外订立遗嘱应当保密,在老人去世之前相关利益人无权知道遗嘱内容。
因拆迁款发生分歧老人想把钱留给国家
活动过程中,一位张大爷咨询将自己的百万家产赠与国家。据张大爷说,其家中有几套老房产,早年通过拆迁取得了几百万元的拆迁款,本以为一家人的生活会更好,结果因为这些拆迁款,家中八个子女与老人发生争议,导致关系破裂,现在几个子女不上门、不照顾老人。所以老人打算住进养老院,在其百年之后将剩下的所有财产捐给国家。
济南市高新公证处公证员说: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老人将子女抚养成人不容易,年纪大了老人对钱财看得很淡,更希望儿孙绕膝、一家人和和美美生活,儿女们切莫因钱财这些身外物寒了老人的心。
通过免费遗嘱周活动,公证员发现老年人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还是非常强烈的。济南市高新公证处也承诺,老年人如果有疑问随时可以拨打电话0531-66600880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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