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检察院:打造名优未成年法治教育产品
学生参加少年模拟法庭 槐荫区检察院检察长郭一星向学生赠送法治书籍(资料照片)
今年以来,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着眼为社会提供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探索贯穿于诉讼全过程“"ASIR”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旨在打造精确化(Accurate)、体系化(Systematic)、制度化(Institutional)、可复制(Replicable)的优质未成年法治教育产品,努力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目标。未检办荣获“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区关工委授予"青少年模拟法庭优秀组织奖",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三门利器”推进办案科学化
槐荫区检察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组建办案组织,配备员额检察官2人、检察官助理1人、书记员2人。其中1名干警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沙盘游戏治疗师资格,与全院另外5名心理咨询师共同开展未成年心理疏导和观护。结合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贯穿诉讼全过程的特点,创建“1=6N+3”办案模式,“1”是指受理的1件案件;“6”是指案件流程的6个阶段,即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跟踪帮教,“N”是指上述环节中根据个案需要确定的重点工作内容;“+3”是指搭建未成人合法权益保护的三角构架,包括家庭、学校和检察机关。具体工作模式是:检察官将受理的案件根据各环节要求进行无死角审查和监督,1件案件整个流程至少进行9项审查、监督工作,并做到“一案一卷、一人一档”。在最高检组织的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的规范化办案受到高度评价。
槐荫区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时,注重结合涉案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组织违法犯罪行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团体亲职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帮助法定代理人加强亲子沟通、转变教育态度和教育方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个平台”推进帮教多元化
构建司法保护平台,建立未成年观护帮教基地。槐荫区检察院在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建立观护帮教基地,对轻刑犯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教育、犯罪预防和技能培训安置。对每一名轻刑犯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心理测试,出具自主精神均衡状态、身体抗压能力等五维度结论,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将心理干预、品行调查、观护教育、回访帮教等环节逐一落实到位。
构建再犯罪预防平台,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槐荫区检察院全方位开展涉矫未成年人档案检察监督工作,实地到劳动教育场所查看涉矫未成年人教育学习和劳动改造情况,为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提供良好有序的教育改造环境,维护未成年涉矫人员合法权益,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构建分类帮教平台,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槐荫区检察院坚持对症施治,配合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动态掌握身心变化和发展趋势,有效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苗头,将预防工作做到前面。制定出台《开展危害校园安全犯罪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未成年人涉毒案件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分类精准开展未成年人专项检察监督,并结合焦点事件,开展多场法治进校园活动。
“三种形式”推进宣教社会化
利用心理测试仪对辖区技校、初高中生、涉矫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大数据样本采集,有效发现、跟踪、预防未成年在校生犯罪,并通过数据跟踪,总结青少年心理变化和发展趋势,根据心理采集评估报告,提供“订餐化”法律服务。建立“梦之航”+远程网络法治教育综合体,集案件办理、犯罪预防、普法宣传、社会实践等功能于一体,设有声光电一体化心理舒缓互动长廊、VR5D体验室、心理疏导室、禁毒防灾趣味体验室等,目前受教育孩子达3000余人。
定期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选取典型案例,让孩子们扮演庭审各个角色,切身体悟司法过程和法律实施。开展校园安全行为心理问卷调查,及时掌握新时期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为法治教育提供精准依据。配置远程教育直播室,通过网络直播课堂的形式开展法治教育,不仅将课程高清实时传送到辖区中小学课堂中,而且实现检察官与师生的双向互动,最大程度保证了宣教效果。
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法治宣教立体网。检察院邀请出版社、团省委、律协、作协及专家编制法治校本,课程设置结合VR等技术手段,全方位、立体化让中小学生了解法律知识,计划于近期投入各校区使用。检察院利用"两微一端"开设未检专栏,发布原创普法作品,对重要法治教育全程微直播应邀参加电视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节目录制,多渠道强化未成年法治教育。(通讯员张长美 记者殷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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