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4家法院获评2018年度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对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予以通报表扬,济南市4家法院榜上有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区人民法院、历城区人民法院、长清区人民法院被评为“2018年度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近年来,济南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在上级法院、市委宣传部的指导和济南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秉持“宣传就是办案,办案就是宣传”的理念,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微视频及新媒体等立体传播手段,加强与媒体合作。在《济南日报》开办《法院周刊》、在济南电视台开办《现在开庭》、在《山东商报》开办《拍案法官故事》专栏,创办了全国中级法院第一家手机电视视频台,形成拥有知识产权的新闻宣传标识“纪小槌”,宣传报道实现了“三个一批”:报道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案例;报道了一批创新做法和亮点工作,如家事审判、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知识产权审判等;报道了一批优秀的法官人物,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济南中院司法宣传工作连续多年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微博直播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新媒体运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优秀成果”,以微博为代表的济南中院新媒体运营持续走在全国法院系统前列。济南中院新媒体工作先后荣获“全国政务微博影响力飞跃奖”“全国十大司法系统微博”“全国最具影响力法院头条号奖”“全国2017年度最具影响力政务一点号”等30余个奖项。2018年5月,由济南中院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新闻局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了两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吸引了2790多万人次在线围观,受到广大网友的欢迎和上级法院的表扬。
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等领导同志先后视察济南中院新闻宣传中心,对济南中院司法宣传工作给予肯定。(本报记者 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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