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的最终解释权在谁手里?

黄海晨报 2018-10-24 11:13 大字

文/邓海建 图/黎青

近日,郑州科技学院的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是学习经济类专业的,即将在学校的安排下,于24号到26号分批启程去武汉,为即将到来的双十一给物流公司分拣快递。校方解释称,专业还是比较对口,“有很多的工作,并不仅仅是拣快递的。”(据《济南时报》)

其实从情理上说,乱象纷呈的顶岗实习是非常容易露出马脚的——— 涉及学生人数众多,纸里终究包不住火;相关企业有名有姓,程序上也很难耍赖皮。可是为什么,这种“顶岗实习”的妖风,隔三差五就要刮一回?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校企合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校方手里。这堵死了学生权利救济的通道,加之有毕业证或学分的底牌压着,学生大多敢怒不敢言。此外,违规成本低也是重要因素之一。这些年来,疑似违法用工的顶岗实习不胜枚举,可是有几家企业赔偿过、又有几个学校被惩罚?不痛不痒的通报批评,相较于盆满钵满的收益来说,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顶岗实习的乱象,不能总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该拿出个制度化说法了。比如,强化顶岗实习的审慎审批:所有顶岗实习必须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对口实习企业须经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对相关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出事即停招。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根治“校企合作”中的利益合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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