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多部门联合打造农民工维权“一揽子”服务,法律援助守护权益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

山东法制报 2018-10-22 16:37 大字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近年来,省城济南市政府、法院、建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农民工法律维权的长效机制,由21个部门联合打造集劳动维权、法律援助、诉讼服务于一体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结出累累硕果,让农民工朋友吃上了“定心丸”,劳有所得不再是“老大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堤坝正在构筑起来。

法律援助两大“武器”,成为农民工的贴心守护神

“陈主任,我们的工资一分不少全部到手了!”近日,位于济南二环西路的泉城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陈成国接到了几名四川籍农名工的感谢电话。

因为开发商未及时向劳务公司支付费用,13名农名工的19余万元工资难以发放。在缺乏欠薪证据情况下,陈成国和公益律师多次来到工地和工人宿舍,经过拍照、录音等手段获取“旁证”,最终劳务公司承认了务工事实。

在陈成国和公益律师的调解下,开发商和劳务公司当即支付给13位农民工现金 9.8万元,并由服务中心出具调解书,约定余款一月内以打卡形式一次付清。农名工在收到剩余工资的当天,第一时间就给陈成国打来电话。自此,13名四川籍农民工讨薪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陈成国介绍,作为济南唯一一家农民工公益法律援助组织,泉城农民工服务中心有两大“武器”——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经济南市司法局备案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民间调解、法院确认的方式快速解决纠纷,减轻维权成本;作为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天有司法局派驻的公益律师值班提供法律咨询,针对农名工打工时遭遇的欠薪、工伤等情况,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据统计,当权益受损时,农民工选择解决的途径依次是:36.8% 与对方协商解决,30.1% 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27.2%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过调解后,如果一方拒不执行,可以到济南市建委清欠办或市劳动检察支队继续投诉。如果调解不成,我们也会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诉讼来讨薪。”陈成国说。

政策保障打出“组合拳”,在实践中日益完善

陈成国的公益法律援助工作之所以开展如此顺利,得益于省城济南打出了一套政策保障“组合拳”,有关职能部门密集出台政策,成立专门的综合服务中心,使得越来越多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

早在2013年,济南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就健全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制定了政策措施;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见》,从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 法制宣传等多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今年4月份,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委托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办法的实施意见》。

“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自2013年11月20日成立,截至今年8月底,已经为农民工累计讨回一个多亿的工资。”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有关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如今农民工维权一条龙服务日渐成熟,从劳动维权到法律援助,再到诉讼服务窗口,农民工朋友讨薪维权有了一定的程序性和循序渐进性。

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设有“ 1线、 2厅、 16个窗口”,共涉及人社、建委、住房保障、 公安等 21个部门单位,可以为农民工朋友提供教育指导、劳动维权、诉讼服务、法律援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党群管理、户籍管理咨询、社会保障、培训咨询、技能鉴定、文化娱乐、卫生计生服务、志愿服务、 调查统计服务、 返乡交通服务等“ 一揽子”服务,真正打造了“服务一揽子,维权一站式,就业一条链”的服务模式。

济南市年底前将多措并举,进一步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等问题。据悉,济南市将继续以加工制造、建筑施工、 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加强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为推动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将制订发布工资指导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本报记者  高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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