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公租房分配摇号举行顺序号一次有效不再轮候 11月中旬分批次组织选房

济南日报 2018-10-20 11:31 大字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刘文忠)备受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关注的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活动,今天上午顺利举行。根据计划,参加摇号的家庭通过资格审查后,将在11月中旬进行选房,可配租房源共4176套。

今天上午,济南市2018年度政府集中建设公租房分配摇号活动在市房地产大厦举行。在6月19日-7月18日一个月时间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共受理登记公租房申请16616户,获得民政部门低收入认定并公示无异议的家庭7739户,纳入此次分配摇号范围。摇号过程坚持孤老、残疾和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优先的原则,在市民巡访团、公证处、省市媒体和市民代表见证下,通过电脑摇号确定了申请家庭的摇号顺序,摇号结果已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门户网站、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业务受理大厅进行公示。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公租房分配实行先摇号、后审核,摇号结果并非最终的选房顺序。根据房源情况,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相应号段的申请家庭纳入资格审核范围,通过资格审核的家庭才能根据摇号顺序进行选房。记者了解到,今年可供分配的公租房房源来自融汇城江山、滨河新居、港新园、绿地香榭丽等22个小区,总计4176套,其中两室户2278套、一室户1898套。选房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情况,5012号(含)前的两室户家庭和3359号(含)前的一室户家庭,作为今年公租房资格审查的候选家庭(含单身人员,下同)。

根据计划,10月24日-31日,为第一组摇号的家庭办理资格核准;11月1日-11月13日,为第二组纳入审查范围的家庭办理资格核准。候选家庭的主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选房资格核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资格核准的,原摇号排序号作废。

11月中旬开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分批次安排获得选房资格的家庭进行选房。资格核查及选房过程中,因不符合选房资格或取得资格但放弃选房,造成房源有剩余的,将依据剩余房源数量及摇号排序结果依次递补。摇号排序不再实施轮候,一次有效,未获配租公租房的家庭,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租赁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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