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第三粮库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住宅房屋回迁公告

济南日报 2018-10-18 11:32 大字

回迁居民:

第三粮库片区住宅安置房已具备回迁条件,定于2018年10月20日-21日集中办理回迁手续。

办理地点:鹊华天禧1号楼北侧底商交房办公室

详情咨询:13355310947

手续办理所需资料:《济南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若产权人无法到场,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委托书)。

济南第三粮库片区旧城改造项目过渡期限截止日为2018年10月31日,未按期办理回迁的居民,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补偿费。

特此公告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济南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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