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推出鑫享鸿福保险产品组合
□记者王爽通讯员徐钢报道
本报济南讯记者近日从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获悉,为解决客户在子女教育、养老储备、财富管理、健康保障等多方面家庭财务管理的需求,该公司最新推出了国寿鑫享鸿福保险产品组合。该保险产品组合深挖短期给付型产品设计潜力,同时首推“被保险人重疾豁免”,并将最高投保年龄设置为70周岁。
据了解,国寿鑫享鸿福保险产品组合由国寿鑫享鸿福年金保险、国寿附加鑫享鸿福定期寿险、国寿附加鑫享鸿福男性/女性/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国寿附加鑫享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附加鑫享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组成。该保险产品组合具有三大亮点:
年金给付稳。在合同生效年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每年领取一笔固定年金,领取金额最高为年交保险费的25%,最长合计领取10年。
满期领取早。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15年满期即可获得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为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是客户中长期财富规划的优质之选。
可选保障多。国寿鑫享鸿福保险产品组合除财富管理功能外,还具有身故保障、特定疾病保障、意外身故伤残保障等多项保障功能可供选择,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量身定制保险计划,做好财富管理和健康保障管理。
例如,王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岁)投保国寿鑫享鸿福保险产品组合(国寿鑫享鸿福年金保险+国寿附加鑫享鸿福定期寿险+国寿附加鑫享鸿福男性特定疾病保险+国寿附加鑫享鸿福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鑫享鸿福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选择10年交,年交101747元保险费(其中主险基本保险金额15720元,定期寿险、特定疾病保险、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险金额均为10万元)。在合同生效年满5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王先生生存,每年可领取年金25000元,合计领取10年。当王先生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15年满期,可以领取满期保险金1015720元。同时,王先生还享有特定疾病保障最高100000元,身故保障最高1116720元,若在交费期内不幸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还可免交保险产品组合后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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