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迈上更新路 筑福群众守初心
城市不能无限扩张,如何在有限的空间里实现精明增长,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济南解放之后的70年城市发展史上,有序推进旧城更新,成为助推泉城巨变的另一路径。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此为初心,济南城市有机更新之路群众拥护,成绩斐然。
绝不把棚户区带进小康社会
在70年发展史上,济南旧城改造其实一直在进行。1983年6月获批的1980-2000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就有关于旧城改造的内容。当时提出的旧城改造重点为:铁路沿线的棚户区和配合市政建设改造干道两侧的平房建筑。
当时的规划,建筑层数一般以5层为主,在泉、河、湖、山以及风景名胜保护区,以二三层为主,商埠区及历山路以东地区,才允许建设一部分高层建筑。
而今天的济南,随着棚改旧改的加速推进,平房已不断被消灭,一些多层建筑也被纳入改造范围,百米以上的摩天商务大楼拔地而起,二三十层的住宅楼在老城区也成片涌现。
据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济南中心城区大规模棚改旧改始于2005年。到2015年底的10年间,先后改造94个城中村,建成安置房600余万平方米,安置人口超过14万人;2007年至2015年,发祥巷、顺河片区、馆驿街片区等一大批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相继完成,累计改造棚户区超过10万户,数十万棚改居民告别低矮破旧、阴暗潮湿、隐患重重的老房子,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
在全国第三个、全省首个城市更新专门机构成立后,通过充分发挥棚改规划计划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优化创新棚改旧改协调推进机制等方式,济南棚改旧改力度进一步加大,天桥北湖片区、泺口片区,历城华山片区、郭董片区,槐荫张刘片区、经十一路项目、五里牌坊项目、3520北区项目,……一大批项目全面快速推进,各区零散棚户区项目也相继启动。
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全市实际开工棚改安置房49448套;2017年开工68850套;今年计划开工60186套,截至目前,已开工46268套。按照“绝不把棚户区带进小康社会”的部署要求,到2020年,全市棚户区改造将基本结束,历史形成的“伤疤”将被一一消除。
棚改旧改工作,既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更为城市发展增添了内生动力。
在历下区,位于解放路37号的东郊饭店项目签约引进了中国联合办公领域首个达到独角兽级别的企业——优客工场。通过产业引入有效改善周边地区产业环境现状,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形成新的商业中心、生活中心和价值中心,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在历城区郭董片区,通过实施多村整合推进涉及20个村居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可释放建设用地约1.1万亩,为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提供巨大发展空间。未来,将重点建设智能机械装备和电子信息两大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导航科技应用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的核心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标杆区,园区建成后预计可创造3万个就业岗位。
阳光征收为城市拆出发展空间
征收拆迁是项目落地的前提和基础。一个个圈起来的大红“拆”字背后,是利益攸关方的相互博弈,是喜怒哀乐的交响演绎。
今年以来,济南市先后对五里牌坊、边庄地块、济南铅笔厂、中央商务区、中国智能骨干网(菜鸟物流一期)5个项目实施司法强拆,为项目顺利落地提供了保障。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强拆进一步彰显了阳光征收的公开、公平、公正,既不让被征迁人利益受损,又杜绝了少数人的投机获利。
数据显示,2016-2017年,全市仅棚改旧改拆迁面积就达2830余万平方米;今年计划征收拆迁52845户、1357.88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征收拆迁51844户、1267.8万平方米。征收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为中央商务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等省市重点项目的快速落地赢得了时间、提供了空间。
征收拆迁素有“天下第一难”之称,如何平衡好城市发展与群众关切,历来是对地方党委政府的一大考验。自2015年将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工作列为全市重点工作以来,济南市以“和谐有序”为中心,坚持“不与民争利、阳光征收、用群众工作方法”三项原则,推进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实现了城市发展、人居改善和社会和谐的多赢。
“不与民争利,就要从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全方位惠民政策。”市城市更新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同地段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评估价格由市场决定;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出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的,差价由征收部门承担;旧房达不到建筑面积46平方米的,按照46平方米实行货币补偿或按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进行房屋安置;根据物价和市场形势适时调整临时安置费、搬迁补助费、设施迁移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相关补助标准,“这些政策都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不让群众吃亏。”
局部不能平衡就寻求整体平衡、短期不能平衡就寻求长期平衡、静态不能平衡就寻求动态平衡、市场没法干就由政府出资实施的政府兜底政策,将安置补偿、居住周转、就业、入学、低保、廉租房、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一揽子政策集中起来,充分发挥政策“工具包”在扶助弱势群体中的最大效应,有效解决了征收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棘手难题。
补偿政策问计于民,征收全程群众参与,做到政策阳光、操作阳光、结果阳光;将心比心、以心换心,用群众工作方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征收;把征收拆迁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做到“源头有法,过程依法,结果靠法”。
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算到底、一套程序走到底、一个工作组负责到底,创新的政策、务实的举措和亲民的作风,让济南征收拆迁工作经得起检验,为济南“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任务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合施治为群众打造幸福家园
“环境美了、配套全了、服务好了、出门方便了,日子更幸福了。”这是记者在多个老旧小区采访时,不少小区居民共同的心声。
是涂脂抹粉搞面子工程,还是综合施治做实里子,在群众心目中的反响截然不同。在大力推进城市净化、亮化、美化的同时,近年来济南市更加注重从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做实民生工程,打造有温度的城市。全面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就是这样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实事。
“据初步调查,济南市现有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建筑面积约287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78568户。其中,1995年前建成的约247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41608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市更新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老旧小区房龄最短的18年,最长的已有63年,规划滞后、配套不足、设施老化、服务短板,是这些居住小区的通病。
按照计划,济南市将利用5年时间,对199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和1996-2000年建成的配套设施较差、居民整治意愿强烈的部分小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改造内容包括完善治安防控和消防设施、清理违章和配齐环卫设施、改善小区环境设施、改造小区基础配套设施4个方面33项。
坚持整治前“问需于民”,整治中“问计于民”,整治后“问效于民”;坚持将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与拆违拆临、杆线整治、水电气暖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结合,发挥“政策包”的综合效用,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同步推进,既实现了“一次投入、多重收益”,又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过多影响居民生活。
对完成整治改造的小区,探索建立各区县政府负总责、街道办事处牵头的小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对基础条件较好的老旧小区,择优选聘物业企业提供优质物业服务;对暂不具备专业物业服务条件的,提供以保洁、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服务;探索以出租车位等公共收益弥补物业费缺口。
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创新、苦干实干,如今济南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已取得明显成效。自2015年11个项目进行先期试点以来,截至目前,济南市已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407个,建筑面积1361.9万平方米,惠及住户181618户;2018年全市计划整治改造老旧小区461个、755.8万平方米,完成整治改造后,将惠及10万余户居民。
明湖小区、燕子山小区、乐山小区等一大批完成整治的小区,基础配套功能进一步完善,小区居住环境变美了,管理秩序规范了,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明显提升;英雄山路201号等一二十个小区加装的48部老楼电梯竣工投用,让居民们在老小区圆了“洋房梦”;燕子山小区、乐山小区获得“2017年山东省人居环境范例奖”,成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典范,为文明济南再添注脚。 (本报记者 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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