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遗赠声明书
声明人:李巍娜,女,汉族,1983年3月13日出生,住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小区三区3号楼2单元101号,身份证号:370102198303130821。
声明事项:接受遗赠声明
声明内容:我自愿接受我舅舅吴新起(2018年8月4日去世)代书遗赠中遗赠给我的遗产:位于天桥区官扎营新区北区2号楼2-602室的房屋,房产证号为:鲁(2018)济南市不动产证第0138721号)。特向其儿子:吴红军(孙月明之子)及其他继承人告知。本人作出上述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纯属自愿,无其他人胁迫等情形。
声明人:李巍娜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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