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兄弟姐妹”——你将获得这些法援大礼包
记者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知,济南被确定为全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全力打造“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使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近日,市司法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济南市“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残疾人法援服务网络遍布全市
●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建立残疾人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按需掌握全市残疾人动态信息、人口数量、构成特点和残疾人法律援助情况。
●建立残疾人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委员会作用,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残疾人在社保、困难救助、医疗康复、抚养赡养、生活照料及教育、就业、劳动权益保障和脱贫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估法律援助需求,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档案。
●健全完善四级联动服务网络体系。依托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程,建立市、区县、乡镇(街办)、村(居)四级残疾人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专门服务窗口,密织遍布全市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全覆盖,方便残疾人就近、及时获得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服务。
●主动提供服务。统一调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各工作站(点)力量,开辟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根据残疾人法律需求,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依法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凭残疾证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法律援助机构要建立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律师库和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办理实效,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指派。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开具经济困难证明,凭残疾证即可办理。推出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只跑一次”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实现“零跑腿”。发挥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上服务平台和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及时为残疾人提供网上和线上法律帮助。
●开展专项维权活动。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国际残疾人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残疾人法律维权”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残疾人典型维权案例的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宣传和公共法律教育等专项活动,提升残疾人法治幸福感。增加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的助残维权频次,重点停靠在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场所,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
●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建立“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与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等服务平台的定期进驻制度,组建“残疾人法律援助宣讲团”,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引导残疾人守法、学法和用法。
●统一印制下发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和残疾人法律维权手册。将印有法律援助机构地址、联系方式、申请法律援助程序等内容的法律援助联系卡和残疾人法律维权手册等向残疾人及其亲属发放,制作盲文版法律援助维权指南等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手册,让广大残疾人知晓法律援助,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建立微信联络群。建立由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辖区残疾人组成的微信群,发布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及时为残疾人释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
推出残疾人法律援助“专家门诊”
●强化“互联网+”服务。综合运用实体平台、网上大厅、手机APP、法律援助网站等网络平台,开辟残疾人专栏,通过“法援在线”法律援助管理平台,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指派,为残疾人提供随时的“线上服务”“掌上服务”,打造“全天候、普惠制”服务新模式。
●提供无障碍浏览服务。优化市法律援助网站和申请平台信息系统集成网页无障碍浏览工具,实现文字大小可控、页面色彩对比、语音朗读等辅助功能,为更多的残疾人实现网上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实施专业精准服务。推出残疾人法律援助“专家门诊”,优选热心公益、残疾人维权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提供高质量的“专家服务”;建立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发挥具有专业技能志愿者的作用,为需要诉讼法律援助服务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制作“残疾人法律援助绿卡”,通过各级残联发放到全市每一户残疾人家庭中,明确服务机构和人员,安排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志愿者等与残疾人结成帮扶对子,提供代书、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实现精准服务,打通服务残疾人的“最后一公里”。
●着力加大残疾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以济南市开展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为契机,切实做好盲、聋、哑及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确保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代理)等工作协调顺畅,切实履行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使残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邢晓林)
新闻推荐
增强党性锻炼 提高素质本领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举行秋季开学典礼 王忠林讲话
本报9月4日讯(记者王端鹏)今天上午,济南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举行2018年秋季开学典礼。省委常委、市委...
济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