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政府热线法”昨起施行济南市组织解读学习《条例》并部署进一步做好热线办理工作
本报9月1日讯(记者 胡磊)今天起,全国首部“政府热线法”——《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上午,全市《条例》培训会议在山东会堂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相关负责同志对《条例》进行解读,市政府热线办对如何执行好《条例》、进一步做好热线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来自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及市热线办受理中心的近200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瑞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重点内容。张瑞介绍,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在起草调研、征求意见、研究论证、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上下足功夫,在充分调研和研究论证基础上,本着依法确立权力责任、权利义务、科学规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热线功能作用的原则,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对《条例》数易其稿。
《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张瑞逐条逐项进行了解读,重点对市热线工作机构、区县热线工作机构、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详细讲述。《条例》确定了市和区县两级人民政府热线工作机构和承办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热线事项从受理、办理到督办、考核、监察问责,对照职责分工形成了完整的工作体系。
随后,市热线办热线二处处长赵琳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热线工作一系列文件、指示要求,对照《条例》内容,围绕热线发展历程以及新形势对热线工作的新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阐释,并就如何具体贯彻执行好《条例》,进一步做好热线办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张瑞表示,这部法规总结了济南市十年来政府热线的主要工作成绩和形成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体制,对济南市畅通民意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权力,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创新。《条例》界定了来电人、承办单位和热线工作机构三者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工作理念。明确了热线受理、办理、转办、移交、督办等一系列的工作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权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途径和保障,也为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当中急难险重等具体问题和困难创造了条件。明确了整个热线工作运行的信息公开和考核制度,为保障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有力的法治基础。
对于《条例》的施行,受邀参加会议的市民代表辛安等人表示,《条例》给政府部门加了一个“紧箍咒”,热线服务工作中,市民诉求的解决有了时间表,办还是不办、办得好不好,都要依法考核。另一方面,《条例》也为热线工作加了个“护身符”,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走上了法治的道路,使12345市民服务热线更好地发展,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热线立法更加密切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使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得到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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