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规实施一个月 执行却遇尴尬,莫让好政策成了“僵尸条文”

山东法制报 2018-08-09 16:28 大字

“本 以为物业新规实施后,我闲置了三年的住房物业费能够按照新规,至少减四成。但没想到物业说没有接到通知,不予执行新规。”近日,济南市民齐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去交纳物业费时被物业告知,目前收费仍按照以前的规定收,暂不执行新规。7月1 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业主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新规实施一段时间来效果怎样?市民反应如何?记者对济南多个小区物业进行了走访调查。

新规实施一个月执行起来遇尴尬

济南市民齐女士在浆水泉路一小区有套闲置三年多的住房,按新规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减收比例不得低于40% 。 8月初,齐女士要去交物业费时,却被小区物业告知车位管理费正常交,物业费最多打八折。

记者走访济南几大小区发现,业主们“点赞”物业新规的同时,对于新规的实施情况却并不看好。

“前几天朋友开车来我家送东西,总共也不到半小时,结果一出门就被收了停车费。”家住齐鲁大道附近的黄先生告诉记者,按新规规定临时停车2小时内应免费,但小区保安却说只管收费,新规详情并不了解。“本来是惠及民生的好规定,现在却根本没感觉到变化。”

“电梯、楼道都算成公摊面积,我们业主都为此交过费用,公共区域内的广告收益全体业主都应该共享,新规实施后,也没有见到小区公示栏有公示,公共收益成了‘糊涂账\’。反倒最近电梯广告多了不少。”家住环山路一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新规出台后,小区里不少业主咨询过公共区域内收益下一步怎么分配,但物业方面从未给过明确答复。

物业多称未接正式通知暂不执行新规

记者拨打这几家小区物业电话证实了市民反映的情况。物业公司称,虽然通过新闻已经知道 7月1 日实施了新规,但是因为物业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正式通知、也没有相应细则出台,所以暂时没有执行新规。

“新规涉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等多个方面,山东省全国先行,该措施对业主权益更好保护,对物业乱收费等现象亮起了红灯。 但在实际实施中触犯了多方‘私利\’,实施起来肯定会有很大阻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全省近九成的居民小区还未建立业主委员会,乱收费、质价不符与收费难的现象并存。由于物业、产权分离及商业化运营中很多现象与此规有利益冲突,一定范围内会遭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局面。

相关部门:办法一旦公开就有法律效力应按省级规定执行

虽然省里有《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但是地方细则未出台,可以暂时不执行了?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办法》是向全社会公开的法律法规,一旦公布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正式实施后,全省都应当执行。”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办法》在正式实施之前,已经于一个多月前向社会公示,给相关单位和物业公司留出了一个月的过渡期。

“从全省范围内看,目前青岛同步出台了《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如果省政府规章作了相关规定,无论市政府规章有没有跟进出台相关细则规定,都要按照省规章来执行。”省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本报记者  张子慧

新闻推荐

展开美好生活的时代画卷——济南万科首个“V盟中心”全景解读

活动现场近日,在万科山望示范区,济南首个万科V盟中心落地开放。企业是社会的一分子,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社会公益是...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