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将推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规划新建学校必配学生餐厅
学生们正在校内餐厅吃饭,目前济南市中小学有学生食堂的还不多。(资料片)本报记者李飞摄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明确居住区教育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征收、同步拆迁熟化、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以此彻底消除纸上学校,解决因为教育资源不足导致的入学难。
本报记者刘雅菲
老旧小区拆迁土地
优先建设教育设施
让所有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需要做好规划管理。为此,济南市教育、规划部门将负责编制《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市规划部门负责做好《三年建设规划》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对接工作,并且落实山东省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规划明确,新建学校统一配套学生集中就餐场所,已建学校应加快配套完善集中就餐场所。
对于不在《三年建设规划》内的项目,市规划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新的教育设施规划标准,就需新增或调增教育设施的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办学类型,征求市、区教育部门意见。无法满足业主子女就学需求的开发项目,市规划部门不予出具规划条件。
济南的中心城区可以说是寸土寸金,济南明确老旧小区拆迁后腾出的用地,优先用于教育设施建设。捆绑教育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报建时,同时提报教育设施设计方案,并单列教育设施相关规划指标。
教育用地不熟化
开发用地不供地
市投融资平台、相关区政府在土地熟化过程中应按照基础教育分级管理要求,主动征求市、区教育部门对教育设施熟化分期、建设计划的意见。要优先熟化教育设施用地,做到教育用地不熟化、开发用地不供地,确保教育设施用地与首期居住用地同步供地、同步达到建设条件。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采用协议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地;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对捆绑教育设施的招拍挂地块,在出让土地时,需要将开发单位出资代建教育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商品房预售时配套教育设施须达到的建设进度、开发单位造成教育设施无法按时建成和移交的违约责任等内容列入招拍挂出让条件,成交后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代建协议》。
对于因出让居住用地面积较小不具备捆绑配建教育设施条件的地块,在不影响适龄儿童上学的前提下,教育部门可先行研究,测算确定未配建教育设施的居住用地应承担的教育设施建设成本,相关区政府及熟化平台出具承诺,明确在周边新建和改扩建教育设施的四至位置、配建成本及建设完成时间。
学前教育设施移交
公办幼儿园优先
教育设施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市、区教育部门或其指定的学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后按照《代建协议》约定及时移交教育设施和全部建设工程档案,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教育设施权属登记。
教育设施移交市、区教育部门后,教育部门按照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及时进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安装,申请教师编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同时,济南还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对于移交市、区教育部门的教育设施,按照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在满足所在区域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需求前提下,可用于支持举办民办教育;移交的学前教育设施以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也可签订协议,举办普惠制民办幼儿园。
除了硬件,还需要为学校配齐师资。在这一方面,济南要求随着新建学校的投入使用及时调整教职工编制,保证每年新建学校的教职工需求。各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新建学校学生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做好招聘计划申报和招聘工作,保证新建学校的师资配置,并且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师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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